编辑: yyy888555 | 2019-05-06 |
4、投标保证金的交款人与投标人的名称必须一致,非投标人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项目名称:移动警务室(车)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沥采
2016009 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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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若因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而导致投标无效或不能参加投标,其后果 由投标人自负.
三、投标人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按时到账方具有投标资格.开启投标文件前,招标人核对 镇交易中心与各银行提供的投标保证金达账清单, 检查各投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是否按招标 文件要求到账.投标人须携带银行汇款凭证参加投标,核查保证金过程中,招标人有权要求 投标单位提供银行汇款凭证原件核对.经核实投标保证金未按要求达账的,不接受其投标文 件.
四、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1、招标结果公示期内,如无质疑或投诉,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由镇交易中心 于中标通知书发出次日起的五个工作日内通过银行直接将该保证金(不计利息)划转回投标 人原汇款账户内;
如有质疑或投诉,镇交易中心则于质疑和投诉处理完毕的次日起的五个工 作日内将该保证金(不计利息)划转回投标人原汇款账户内.各投标人请自行查收.
2、流标项目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由镇交易中心于该项目确定流标次日起的七个工 作日内通过银行直接将该保证金(不计利息)划转回投标人原汇款账户内,各投标人请自行 查收. 参与流标项目二次招标的投标人, 需按二次招标的招标文件要求重新划汇投标保证金.
3、中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然后凭招标人开具的退款证明前 往镇交易中心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手续. 镇交易中心于中标人办理相关退款手续次日起的五 个工作日内通过银行直接将该保证金(不计利息)划转回中标人原汇款账户内,中标人请自 行查收. 项目名称:移动警务室(车)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沥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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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 项目名称:移动警务室(车)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沥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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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
一、供应商资格: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具有相关经营范围;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项目需求一览表 项目名称 数量 采购预算 (人民币:元) 交货期 移动警务室(车)项目
1 辆$265,000.00元 签订合同后30个日历天内到达指 定地点 注:本项目作为一个整体,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整体进行投标,不得拆分.投标人的投标价 格不能超过采购预算,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三、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一)本项目采购的货物由车身(含底盘)、警用装备、办公系统、供电系统四大部分构成, 各部分要求如下:
(二)车身基本配置参数要求:
1、长*宽*高(mm) :5500*2100*3100(±5%);
2、轴距(mm) :≥3500;
3、前轮距/后轮距(mm) :≥1800/1800;
4、底盘:警务室特制底盘;
5、电动助力转向:EPS 电动助力转向(24V);
6、制动系统:液压制动,12V 真空助力;
7、前、后桥:锻压焊接桥;
8、轮胎型号:6.50-14;
9、车内高度(mm) :≥2100;
10、最高车速(km/h) :≥23;
11、续驶里程(km) :≥50;
12、整备质量(kg) :≥3000;
13、最大爬坡度(%)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