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山南水北 | 2019-05-07 |
标准适用范围为挥发性有机物的定性和半定量分析,增加目标化合物种类;
选择 不同类别的典型的目标化合物进行方法验证和不同型号仪器间的数据比对. 标准编制组按照 《环境监测 分析方法标准制修订技术导则》(HJ168-2010)和《国家环境污染物监测方法 标准制(修)订工作暂行要求》(环科函〔2009〕10 号)的要求开展实验、验证和标准征 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的编制工作. (4)开展实验研究工作,组织方法验证 标准编制组根据开题论证会确定的技术方案和论证意见, 开展课题实验研究工作. 标准 编制组进行分析, 对方法各项技术参数和条件进行优化实验, 确定具体的技术内容及检出限、 测定下限、实验室内的精密度等方法特性指标,在此基础上编写方法标准草案和编制说明. 组织
6 家有资质的实验室对方法进行方法验证,编写方法验证报告. (5)编写标准征求意见稿和编制说明(含方法验证报告)
4 ? 标准编制组于2014年10月编制完成并提交标准征求意见稿、 编制说明及方法验证报告, 并于
10 月29 日参加在北京组织召开的本标准的研讨会, 本标准研讨委员会提出: 将标准名 称修改为《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便携式傅利叶红外仪法》;
根据仪器的性能,确定 本方法的适用范围为应急监测中一种或几种互不干扰的挥发性有机物的定性和定量初筛, 定 量初筛结果作为其它方法进行准确定量分析的参考;
在标准文本中增加规范性引用文件 HJ589,完善方法原理和干扰消除部分的相关内容;
在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中增加仪器标定 和期间核查的要求;
在附录中增加仪器能够测定的挥发性有机物清单及目标化合物交叉干扰 等相关内容;
在编制说明中细化国外相关标准的技术内容,规范标准制定技术路线的描述, 补充国内使用的主要相关仪器设备的性能指标和应用现状. 标准编制组按照研讨委员会意见 对标准文本结构进行调整和编辑性修改,修改完成稿待公开征求意见.
2 标准制订的必要性分析 2.1 挥发性有机物的环境危害 (1)挥发性有机物的基本理化性质. 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简称 VOC)的英文缩写,其定义有好 几种,例如,美国 ASTM D3960-98 标准将 VOC 定义为任何能参加大气光化学反应的有机 化合物.美国联邦环保署(EPA)的定义: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是除 CO、CO
2、H2CO
3、金 属碳化物、金属碳酸盐和碳酸铵外,任何参加大气光化学反应的碳化合物.世界卫生组织 (WHO,1989) 的定义:挥发性有机物 (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VOCs)指的是:25°C 蒸 汽压大于 133.32Pa,沸点范围在
50 ~ 260°C 的各种有机化合物.国际标准 ISO 4618/1-1998 和德国 DIN 55649-2000 标准对 VOC 的定义:原则上,在常温常压下,任何能自发挥发的有 机液体和/或固体. 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按化学结构可进一步分为烷烃类、芳烃类、卤代烃、酯类、醇类、和 醛类等[1] ,目前已鉴定出的有
300 余种[2] .其来源有人为来源(如燃料燃烧,交通排放等) 和自然来源(如植被的生物排放和地球运动等非生物过程)[3] . 挥发性有机物是近年来国内外所关注的 有害空气污染物 (hazardous air pollutants, HAPs)之一[1] . 环境VOCs的毒性物质会严重危害人体及动植物的健康, 引发人体急性和慢性 中毒并具有致癌性(如苯,甲醛,苯胺等)[4] .同时,VOCs多具有光化学反应性,能够与 大气中其他成分(如NO)反应形成二次污染物(如臭氧)或者化学活性较强的中间产物(如 自由基) .烟雾和臭氧浓度的增加会对生态环境造成危害,降低空气能见度,并对人体呼吸 系统造成伤害[1] . 挥发性有机物可有嗅味,有刺激性,而且有些化合物具有基因毒性,能引起机体免疫水 平失调,影响中枢神经系统功能,出现头晕、头痛、嗜睡、无力、胸闷等自觉症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