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飞翔的荷兰人 2019-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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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 航空运营人、CCAR-

145 国内维修单位应于记录完成 后5个工作日内向合格证管理局正式报告;

上述事件之外的其他 不诚信事件无需向局方报告. 3.CCAR-147 国内维修培训机构应于记录完成后

5 个工作日 内向合格证管理局正式报告,涉及学员的应通报该学员的雇主. 第九条 记录的查询 局方因工作原因可以向机构查询记录;

个人可以向所在机构 查询本人的记录;

机构之间可以查询利益相关人员的记录. 第十条 记录内容的转移 人员与上家雇主解除劳动关系后,上家雇主应向该人员提供 记录副本,下家雇主应将该记录副本的信息加入本机构为该人员 建立的记录中以保证其记录的完整性与连续性;

如该人员未向下 家雇主提供记录副本的,下家雇主应直接向上家雇主索取.

第三章 局方的记录要求 第十一条 记录原则 局方应建立相应的记录管理信息系统对各机构报告的相关记 录进行管理,并对日常工作中发现的与维修工作有关的不安全事 件或不诚信行为进行记录和管理. 第十二条 局方的记录责任 1.地区管理局负责对辖区内机构所报告的与维修有关的不安 全事件或工作诚信记录进行审查与核实、并在系统中完成录入. ―

5 ― 2.地区管理局负责对其在日常工作中发现的与维修有关的不 安全事件或工作不诚信行为进行记录. 3.民用航空器维修人员执照考试管理中心( 以下简称考管中 心)负责对 CCAR-66 部民用航空器维修人员执照申请人在考试、 执照基础部分申请及执照续签过程中的不诚信行为进行记录. 第十三条 记录的通知 局方应于工作完成后

10 个工作日内将结果书面通知相关机 构,相关机构负责告知人员. 考管中心应于工作完成后

10 个工作 日内将结果书面通知人员. 第十四条 记录的格式、内容及管理 各地区管理局、考管中心根据飞行标准司规定的格式、内容等 对记录进行管理.

第四章 分值管理 第十五条 分值作用及扣分方法 分值是用于评测维修人员诚信水平的量化记录指标. 每名人 员的初始分值为

0 分;

计算方法为: 分值 = 现有分值-扣分分值;

其中 扣分分值 = 不诚信加权扣分系数*扣分基数. 各机构应向局方报告的、或局方应记录的不安全事件的认定 标准、事件等级、不诚信加权扣分系数等见表 1. 各机构应向局方报告的、或局方应记录的不诚信事件的认定 ―

6 ― 标准、扣分基数等见表 2. 表1:不安全事件列表 不安全事件 认定标准 事件等级 不诚信 加权扣分系数 主要由维修原因导致的, 认定为 特别重大飞行 事故 的事件 GB 14648-93 《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等级》 A

6 主要由维修原因导致的, 认定为 重大飞行事故 的事件 GB 14648-93 《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等级》 B

6 主要由维修原因导致的, 认定为 特别重大航空 地面事故 的事件 GB 18432-2001 《民用航空地面事故等级》 C

5 主要由维修原因导致的, 认定为 重大航空地面 事故 的事件 GB 18432-2001 《民用航空地面事故等级》 D

5 主要由维修原因导致的, 认定为 一般飞行事故 的事件 GB 14648-93 《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等级》 E

4 主要由维修原因导致的, 认定为 一般航空地面 事故 的事件 GB 18432-2001 《民用航空地面事故等级》 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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