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过于眷恋 | 2019-05-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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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3 的相关规定执行. 4.1.6 桥梁大中修及改建工程应由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专项设计和施工,特殊部位的维修加固应编制 专项施工安全技术方案,并经评审后组织实施. 4.1.7 桥梁大修、中修、改建工程完工后,宜按 CJ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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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的规定进行验收,工程资料应及时整 理归档. 4.1.8 在城市桥梁上增加静荷载(构筑物、风雨蓬、广告牌、管线等)必须满足桥梁安全技术要求.禁 止在城市桥梁上架设 10KV 以上的高压电力管线及 0.4MPa 以上的易燃易爆压力管线. 4.1.9 对严重危及行人、车辆安全的病害或火灾、撞击等突发事件,养护单位应立即组织抢修,并及 时补办相关手续. 4.1.10 桥下空间利用应符合《宁波市桥下空间管理办法》、《宁波市桥下空间规划》等相关规定,并 经市政设施主管部门同意,且不得影响桥梁安全、行洪安全、道路畅通、船舶通航安全和城市景观. 4.1.11 城市桥梁养护维修除应执行本规程的规定外, 尚应符合国家及行业颁发的有关标准、 规范的规 定. 4.1.12 城市桥梁养护维修作业应采取有效的防尘、防噪措施,减小对环境的影响. 4.2 养护分类 4.2.1 城市桥梁按其多孔跨径长度或单孔径的跨度可划分为特大桥、大桥、中桥和小桥,见表 1. DB3302/T 1082―2017
4 表1 城市桥梁按总长或跨径分类 桥梁分类 多孔跨径总长 L/m 单孔跨径 l0/m 特大桥 L>1000 l0>150 大桥 1000≥L≥100 150≥l0≥40 中桥 100>L>30 40>l0≥20 小桥 30≥L≥8 20>l0≥5 涵洞 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