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棉鞋 2019-05-15

已经追究的, 应当撤销案件, 或者不予起 诉, 或者宣告无罪. 根据 《 刑法 》 第87条规定,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 不再追诉:

(一) 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 经 过五年;

(二) 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 期徒刑的, 经过十年;

(三) 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 经 过十五年;

(四) 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 死刑的, 经 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 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南大碎尸案 嫌犯手段残忍、 情节恶劣, 如 无特殊情况, 应该会判处无期徒刑乃至死刑. 抓到了仍要追究刑责 中国政法大学刑事诉讼法教授洪道德说, 从刑法条文可知, 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 死 刑的, 即使过了20年, 如果认为必须追诉的, 可 以报请最高检察院核准. 此外, 《刑法》 第88 条还规定, 在人民检察 院、 公安机关、 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 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 逃避侦查或者审判 的, 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洪道德解释说, 如果一个人被杀死了, 当年没人发现, 没人报案, 公安机关也没立 案, 那么

20 年后, 就算 过了追诉时效 .但是, 如果抓到嫌犯, 仍然可以报请最高检察 院核准, 决定是否追诉.而 南大碎尸案 在当年公安机关就已经立案侦查, 嫌犯逃 避侦查, 此案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抓到了 仍要追究刑事责任. 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孙国祥也认为, 此案 公安机关当时就立案侦查了, 不受追诉时效的 限制, 任何时候抓到嫌犯, 都可以追诉, 即使是 30年、 40年后. (据 《东方早报》 ) 南京大学碎尸案 已过20年 所以就不再追诉凶手了? 20日, 微信朋友圈里广泛流传一篇文章―― 《20年前轰动一时的 南大碎尸案 , 今天起正式成为悬案》 . 文章称, 2016年1月19日, 是 南大碎尸案 20年追诉期的最后一天, 此后即使抓到凶手也没法追究刑事责任了. 这样的说法对吗? 媒体公布的学校内部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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