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迷音桑 | 2019-05-15 |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 投标人不是原子荧光分光光度计、二氧化硫分析仪、氮氧化物分析仪、PM10 颗粒物监测仪、 臭氧分析仪、一氧化碳分析仪、数据采集器、动态校准仪、零气发生器、PM2.5 颗粒物监测仪、在线 气相色谱分析仪、微电脑烟尘平行采样仪生产厂家的,须具备生产厂家出具的销售授权;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4. 已登记报名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注: 报名时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 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即可购买招 标文件.
六、 潜在投标人应当在
2013 年8月2日起至
2013 年8月9日期间 (办公时间 8:30~12:00,14:00~17:30, 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肇庆业务部(详细地址: 肇庆市天宁北路
75 号广发银 行大厦
15 楼)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 元,售后不退,不接受邮购.
七、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13 年8月22 日上午
9 时30 分起;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3 年8月22 日上午
10 时00 分.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肇庆市信安四路
8 号肇庆市财政大楼二楼评标室.
九、开标时间:2013 年8月22 日上午
10 时0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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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开标地点:肇庆市信安四路
8 号肇庆市财政大楼二楼评标室. 十
一、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及金额提交投标保证金. 十
二、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所发生 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 十
三、招标文件公示/下载 :肇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环境保护局环境监测设备采购项目 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先生 采购人联系人:黄小姐
电话:0758-2313408;
电话 0758-3646228;
传真:0758-2313407;
联系地址:肇庆市天宁北路
75 号广发银行大厦
15 楼;
邮编:526040.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2013 年8月2日5第二部分 第二部分 第二部分 第二部分 用户需求书6
一、项目概况 肇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环境保护局下属单位环境监测站需采购一批环境监测设备, 要求合格的 投标人提供货物供货、配套设备(部件)提供、运输、保管、安装调试、验收及相关服务.投标人应 提供满足本用户需求书中要求的设备,具体要求见本用户需求. 本用户需求书中标注 的条款,投标人不得作负偏离响应,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标注 的条款为重要技术要求,如 不响应 或 负偏离 响应将作为扣分依据之一. 本项目的采购预算为 292.5 万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此预算,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实施地点:肇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环境保护局(具体地点由采购人指定). 项目完成时间:签订采购合同后
90 天内完成货物交货、安装调试、验收等所有内容.
二、需求一览表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1 PH 计(实验室用)
1 2 原子荧光分光光度计
1 3 颗粒物采样器
2 4 全球定位系统(GPS)
1 5 热解析仪
2 6 气相色谱仪
1 7 大气自动监测系统
1 8 微电脑烟尘平行采样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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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设备清单及技术要求
(一)、PH PH PH PH 计(实验室用) 测量参数 pH/ORP/离子/温度 pH pH pH pH 测量范围 -2.00 - 16.00 pH 分辨率 0.01 pH 精度 ±0.01pH + 1LSD 校准点 1-5 点 校准液类型 USA, NIST ORP ORP ORP ORP 测量范围 ±2000 m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