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865397499 | 2019-05-19 |
WISON ENGINEERING SERVICES CO. LTD. 惠生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 ( 股份代号:2236) 公告终止江苏斯尔邦醇基多联产项目 ( 一期) 承包合同 本公告是由惠生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 ) 董事会 ( 「董事会」 ) 根愀哿辖灰姿邢薰局と鲜泄嬖虻13.09条及香 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项下内幕消息条文作出.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2012 年12 月13 日的招股章程,当中披露本公司间接非全资附属公司惠生工程(中国)有限公司(「惠生工程」 ) 於2012 年5月与江苏斯尔邦石化有限公司(「江苏斯尔邦」 ) 订立总承包合同(「总承包合同」 ) , 在中国江苏省为其醇基多联产项目(一期)中产能为600 千吨年的MTO 厂及相关公共设施及配套设施提供EPC 服务,及为产能分别为350 千吨年、260 千吨年及80 千吨年的EVA 、 丙烯腈及MMA 厂房提供EM + PC 服务(「江苏斯尔邦醇基多联产项目(一期)」).江苏斯尔 邦醇 基多 联产 项目 ( 一期)於2012年 9月动 工, 预计 於2015年3月 左右 竣工 . 江苏斯尔邦 醇基多联产项目 ( 一期 ) 乃 计入 我们旗下煤化工 业务分部内.惠 生工程与江苏 斯尔 邦亦 就江 苏斯 尔邦 醇基 多联 产项 目(一期 ) 分别 於2012年5月及2013年2 月订立两份附加合同 ( 连同总承包合同统称 「合同」 ) . 另提述本公司的2013 年年报(「2013 年年报」 ) , 当中披露江苏斯尔邦向本公司提出终止合同要求,合同一旦终止,将对本集团预期业绩产生重大影响.诚如2013 年年报所披露,出於审慎考虑原则,本集团并未将合同的合同金额计入本集团当前未完成总金额中. C
1 C 由於江苏斯 尔邦醇基多联产 项目(一期)的自身情况,经江 苏斯尔邦要求并 且通过双方的平等协商,於2014 年6月10 日,江苏斯尔邦与惠生工程订立合同终止及费用结算协议(「终止协议」 ) , ,订约各方同意终止合同,并已确认合同项下已完成工程量及就终止合同应付的未收取合同价. 根罩剐,订约各方确认,合同项下惠生工程已完成工程量的最终总合同价为人民币71.64 百万元,其中人民币35.64 百万元已於终止协议日期前由江苏斯尔邦支付.最终 合同价余额人民币36百万元将於2014年7月8日 前由江苏斯 尔邦分两期支付予惠生工程. 本公司将持续於必要时就本公司任何发展另行刊发公告,并无论如何定期刊发整体最新情况的公告. 承董事会命 惠生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刘海军 执行董事 香港,2014年6月10日於本公告 日期,本公 司执行董 事为华邦嵩 先生、刘海 军先生、周 宏亮先生 及崔颖先生;
以及独立非执行董事为刘吉先生及吴建民先生. C
2 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