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onven | 2019-05-19 |
1 - 德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德卫办函〔2017〕137 号 关于组织全市
2017 年度病残儿 医学鉴定的通知 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局(人口计生局、社会事业管理部): 经市卫生计生委研究决定,全市
2017 年度病残儿医学鉴定 工作将于
11 月2日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鉴定时间
11 月2日全天.
二、鉴定地点 德州市经济开发区东E豪庭―景程驿栈,地址:经济开发区 美食城路口南300米路西(经济开发区晶华大道368号).
三、鉴定费用 每人鉴定费用70元(鉴定费用以县为单位统一收),特殊检 查费另收.
四、鉴定安排
(一)报到单位 上午 8:00 报到单位:乐陵市、禹城市、齐河县、宁津县、 临邑县、平原县、武城县、夏津县、庆云县. 下午 13:30 报到单位:德城区、陵城区、经济技术开发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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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到要求 各县市区分管领导、带队科长到景程驿栈五楼会务组报到. 带队科长在报到处领取报到表, 并核实该县市区参加鉴定的病残 儿名单,报到表签字后交四楼会务组后并缴费.
五、其它事项
(一)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由分管领导、妇幼健康服务科 或科技科科长带队,统一组织,派专人负责,通知每位申报市级 鉴定的病残儿家庭, 确保每位病残儿准时、 安全的参加市级鉴定. 各县市区需安排一辆专车, 以备本县的病残儿到医院进行特殊检 查,确保鉴定工作顺利完成.
(二) 每位病残儿家庭需要携带与病残儿疾病有关的病历资 料原件,进入鉴定会场需携带病历原件,交由专家组查阅.
(三)每位病残儿家庭需携带户口本、身份证原件. 市卫计委联系人:张春保 刘留联系
电话:2628511
15865931117 15965980665 市医学会联系人:张朝晖 代新联系
电话:2101391
18853401896 18905345664 德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 年10 月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