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inDa_学友 | 2019-05-22 |
1 ― 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代理记账行业协会 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财政局: 为加强代理记账行业协会管理,规范代理记账行业协会行 为,现将《财政部关于印发的通 知》(财会〔2018〕32 号)转发给你们.
该办法自
2019 年1月1日起施行,请遵照执行. 附件:财政部关于印发《代理记账行业协会管理办法》的通 知(财会〔2018〕32 号) 江苏省财政厅 2018年12月5日江苏省财政厅文件苏财会〔2018〕67号―2―(此页无正文)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江苏省财政厅办公室 2018年12月1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