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此身滑稽 | 2019-05-23 |
(六)本制度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制定并组织实施,由中国物流与采 购联合会负责报表的布置、收集和汇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现代物流工作牵头部门要高度重视物 流统计工作,按照本制度的办法,开展所辖区域的物流统计工作,确保全国范围内物流统计方法的统一 性,统计口径的一致性和统计结果的可比性,并将各地物流统计及重点企业调查资料,及时报送国家发 展改革委经济运行调节局和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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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有关信息根据数据调查频率,按月度、年度发布.通过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方网站 (http://www.ndrc.gov.cn/) 、中国物流与采购网(http://www.chinawuliu.com.cn/) 、中国物流信息中心网 (http://www.clic.org.cn)等网站、统计公报或其他统计资料等形式对公众发布,同时可与其他政府部门 共享.
(八)调查企业请通过指定网址(中国物流信息中心网:http://www.clic.org.cn) 统计直报 板块中 全国社会物流统计直报系统 ,报送相关统计数据,也可采用电子邮件传送报表.同时,将加盖企业法 人章的正式报表邮寄到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科技信息部(中国物流信息中心) ,同时抄报各省区市现 代物流工作牵头部门.
(九)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国家发展改革委经济运行调节局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
38 号 邮政编码:100824 联系
电话:010-
68505533、68505534 传真
电话:010-68505865 电子
邮箱:[email protected] 联系单位:中国物流信息中心物流统计信息处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
25 号 邮政编码:100834 联系
电话:010-
68391226、68391328 传真
电话:010-68586265 电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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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表目录
(一)基层调查表
(二)综合测算表 表号 表名 编制期 测算范围 数据来源 提供日期 页码 物流统调 2―1表 社会物流总费用 月报 农业、工业、交通 运输仓储邮电业、 批发和零售业、进 出口等方面 物流业务规模数据根据相关统计取得, 主要取自农业、工业、交通运输、仓储 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海关统计等 统计公报或年鉴资料;
物流费用率根据 企业物流调查资料加工取得. 次月下旬
11 物流统调 2―2表 物流业总收入 月报 物流相关行业 物流业务规模数据根据相关统计取得, 主要取自农业、工业、交通运输、仓储 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海关统计等 统计公报或年鉴资料;
物流收入率根据 企业物流调查资料加工取得. 同上
13 表号 表名 报告期别 统计范围 报送单位 报送日期及方式 页码 物流统调 1―1表 法人单位 基本情况 年报 物流企业、 工业、 批发和零售业企业 本制度选定的物流企业、工业、批发和零售 业企业 次年3月10日前邮寄和网 上直报或电子邮件、 传真
7 物流统调 1―2表 物流企业 经营情况 月报 物流企业 本制度选定的 物流企业 次月20日前, 12月报表次 年3月10日前邮寄和网上 直报或电子邮件、传真
9 物流统调 1―3表 企业 物流状况 年报 工业、批发和 零售业企业 本制度选定的工业、批 发和零售业企业 次年3月10日前邮寄和网 上直报或电子邮件、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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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调查表式
(一)基层调查表
1、法人单位基本情况 表号:物流统调 1―1 表 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