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此身滑稽 | 2019-05-23 |
5 管理费用=社会物流总额*平均物流管理费用率
(六)本制度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联合制定并组织实施.各省(自治 区、直辖市)现代物流工作牵头部门要高度重视物流统计工作,按照本制度的办法,开展所辖区域的物 流统计工作,确保全国范围内物流统计方法的统一性,统计口径的一致性和统计结果的可比性,并将各 地物流统计及重点企业调查资料,及时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经济运行调节局和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
(七)有关信息的对外发布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联合组织进行,月度调查数 据、测算数据于次月下旬发布.通过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方网站(http://www.ndrc.gov.cn/) 、中国物 流与采购网(http://www.chinawuliu.com.cn/) 、中国物流信息中心网(http://www.clic.org.cn)等网站对外 发布.
(八)调查企业请通过指定网址(中国物流信息中心网:http://www.clic.org.cn) 统计直报 板块中 全国社会物流统计直报系统 ,报送相关统计数据,也可采用电子邮件传送报表.同时,将加盖企业法 人章的正式报表邮寄到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科技信息部(中国物流信息中心) ,同时抄报各省区市现 代物流工作牵头部门.
(九)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国家发展改革委经济运行调节局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
38 号 邮政编码:100824 联系
电话:010-
68505533、68505534 传真
电话:010-68505865 电子
邮箱:[email protected] 联系单位:中国物流信息中心物流统计信息处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
25 号 邮政编码:100834 联系
电话:010-
68391226、68391328 传真
电话:010-68586265 电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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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表目录
(一)基层调查表
(二)综合测算表 表号 表名 编制期 测算范围 数据来源 提供日期 物流统调 2―1表 社会物流总费用 月报 农业、工业、交通 运输仓储邮电业、 批发和零售业、 进 出口等方面 物流业务规模数据根据相关统计取得, 主要 取自农业、 工业、 交通运输、 仓储和邮政业、 批发和零售业、 海关统计等统计公报或年鉴 资料;
物流费用率根据企业物流调查资料加 工取得. 次月下旬 物流统调 2―2表 物流业总收入 月报 物流相关行业 物流业务规模数据根据相关统计取得, 主要 取自农业、 工业、 交通运输、 仓储和邮政业、 批发和零售业、 海关统计等统计公报或年鉴 资料;
物流收入率根据企业物流调查资料加 工取得. 同上 表号 表名 报告期 调查范围 报送单位 报送日期及方式 物流统调 1―1表 法人单位 基本情况 年报 物流企业、工业、 批发和零售业企业 本 制度 选定 的物 流 企业、工业、批发和 零售业企业 年后1月底前邮寄和网上直 报或电子邮件、传真 物流统调 1―2表 物流企业 经营情况 月报 物流企业 本制度选定的 物流企业 次月10日前, 12月报表年后 1月底前邮寄和网上直报或 电子邮件、传真 物流统调 1―3表 企业 物流状况 年报 工业、批发和 零售业企业 本制度选定的工业、 批发和零售业企业 年后1月底前邮寄和网上直 报或电子邮件、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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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调查表式
(一)基层调查表
1、法人单位基本情况 表号:物流统调 1―1 表 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