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笨蛋爱傻瓜悦 | 2019-05-23 |
2018 年11 月 国家生态环境部制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写.
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 应不超过
30 字 (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 . 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 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 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 模和距厂界距离等. 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 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 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 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 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1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惠州市隆浩达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惠州市隆浩达塑胶制品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樊浩 联系人 樊绍清 通讯地址 惠州市仲恺高新区沥林镇企岭村黄岗工业区柴立侠厂房 联系电话 1392838**** 传真 / 邮编 建设地点 惠州市仲恺高新区沥林镇企岭村黄岗工业区柴立侠厂房 立项部门 / 批准文号 / 建设性质 新建改扩建技改? 行业类别及 代码 C2929 塑料零件及其他塑 料制品制造 占地面积 (平方米)
625 建筑面积 (平方米)
625 总投资 (万元)
100 其中:环保 投资 (万元)
10 环保投资占总 投资比例(%)
10 评价经费 / 投产日期
2019 年1月工程内容及规模:
一、项目任务由来 惠州市隆浩达塑胶制品有限公司租用惠州市仲恺高新区沥林镇企岭村黄岗工业区柴立 侠厂房投资建设惠州市隆浩达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主要进行改性塑胶粒的生产加 工,项目投产后年产改性塑胶粒 510t.项目总投资为
100 万元,总建筑面积约为
625 平方 米.项目地理位置为北纬:22.954619°(22°57'
16.63 ),东经:114.223244°(114°13'
23.68 ), 目前生产场所为空置厂房,现申请办理环评审批手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家环保部第
44 号文件《建设项目环境影 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682 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及《广东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有关规定,一切可能对环境产生影响的新建、 改扩建项目均必须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本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 名录》 (2017 年本)和《关于修改部分内容的决定》 (生态环境部令第
1 号) 中的 十
八、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47、 塑料制品制造业 中 其他 类别,故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为此,建设单位委托毕节市环境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编 制《惠州市隆浩达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