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星野哀 | 2019-05-27 |
3000 万块页岩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2 - 适用问题的意见》 (环政法函〔2018〕31 号) : 未批先建 违法行为自建设行为终了之日起 二年内未被发现的,环保部门应当遵守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不予行政处罚.本项 目适用于该条款,其未批先建行为可不进行处罚.为响应国家和地方相关政策,本项目砖厂 转型生产页岩砖,生产规模为年产
3000 万块页岩砖. 根据《产业结构指导目录》 (2013 年修正本) 、益阳市人民政府粘土砖厂专项整治实施 方案和赫山区砖厂暂行管理办法,本砖厂为轮窑
24 门,经改造升级后产品为页岩砖,不属 于 淘汰砖瓦
24 门以下轮窑以及立窑、无顶轮窑、马蹄窑等土窑和普通挤砖机或产品为实 心粘土砖的生产企业、限制
3000 万块标砖/年以下烧结砖生产 范围内.根据关于落实《益 阳市生态环保委员会关于城市建成区外规划区烧制建筑用砖厂整治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益 赫砖整治办〔2018〕13 号) ,其明确提出:按照益政办电〔2017〕12 号文件规定的 整治验 收标准 进行整治,整治验收达标后的轮窑砖厂允许生产至
2019 年年底,到期关闭取缔, 同时通知附件中包含了 城市建成区外规划区内保留砖厂名单 ,本砖厂属于城市建成区外 规划区保留砖厂(详见附件 4) .2018 年8月31 日前,按照益政办电〔2017〕12 号文件规 定的 整治验收标准 进行整治并经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政府验收合格后可以恢复生产,生产 日期至
2019 年年底,到期关闭取缔,期间如果上级政府、部门有新的明确规定,按新的文 件规定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国务院第
682 号令) ,项目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本项目为砖瓦及建筑砌块制造,属于《关于修改〈建设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部分内容的决定》 (生态环境部令第
1 号部令,2018 年4月28)中 十
九、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51、石灰和石膏制造、石材加工、人造石制造、 砖瓦制造 类别中砖瓦制造.因此,本项目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为此,湖南省益阳市赫 山兰溪红砖一厂委托湖南知成环保服务有限公司(国环评证乙字第
2727 号)承担本项目的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委托书见附件
1 所示) .2018 年8月17 日,益阳市环境保护局赫山分 局在益阳市主持召开了《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兰溪红砖一厂年产
3000 万块页岩砖建设项目环 境影响报告表》技术审查会,会议邀请了三位专家组成技术评审组(名单见附件
9 所示) . 会上听取了建设单位关于项目基本情况介绍、评价单位对环评报告表的介绍,经讨论后形成 专家评审意见(见附件
8 所示) .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环评单位补充了相关资料,并对报告 表内容进行了修改和完善,形成了本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表报批稿供建设单位上报审批. 2. 项目概况 (1)项目基本情况 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兰溪红砖一厂年产
3000 万块页岩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3 - 项目名称: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兰溪红砖一厂年产
3000 万块页岩砖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兰溪红砖一厂 建设地点:益阳市赫山区兰溪镇鄢家垸村 (北纬 N28°33′36.50″、东经 E112°28′13.16″) 建设规模:占地面积
50 亩,年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