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静看花开花落 | 2019-06-15 |
一、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况
(一)基本情况 失信被执行人(姓名/名称) :山东森诺特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否 公司任职:不适用 执行法院:临沂市河东区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文号:临东劳人仲案字
2016 第137 号 立案时间:2018 年8月3日案号:(2018)鲁1312 执1723 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河东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其他规避执行 信息来源: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1、支付申请人
2016 年8月份、9 月份拖欠工资
1400 元(大写壹仟肆佰元 整) ;
2、支付申请人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
4693 元(大写肆仟陆佰玖拾叁元 整) 公告编号:2018-030
(三)被执行人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二、对公司影响 以上(2018) 鲁1312 执1723 号案件,森诺特公司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申 请人支付拖欠工资与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 未依法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 的义务, 被临沂市河东区人民法院执行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可能将对公司持 续经营能力和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
三、解决进展及后续处理计划 公司管理层正在积极与相关各方协商探讨处理此事宜的可行方案, 争取早日 支付申请人的拖欠工资与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 消除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负 面影响.董事会对以上事项进行关注并及时披露相关进展情况.
四、备查文件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 查询记录. 山东森诺特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10 月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