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人间点评 | 2019-06-15 |
(二)项目支出要严格按照批复的项目、科目、金额和用途 使用,未经批准不得自行改变项目内容,扩大使用范围,项目资 金根据项目执行及需求等情况拨付, 不得违规将财政资金拨入本 单位银行账户;
要加强对项目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实行追踪问 效,切实提高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对据实结算 等特殊项目经费,我厅采取分期下达或者先预拨后清算等方式, 请各单位按规定及时提供清算材料.
(三)对于年度内中央、自治区出台的提高工资、增加津贴 补贴等政策性增支所需增加的人员经费支出, 确实不能通过部门 预算调剂等方式解决的, 由自治区财政厅根据中央、 自治区文件 精神,集中办理.对于预算执行中不可预见的增支项目,主要通 过调整部门预算支出结构或动用部门结余资金解决;
其余原则上 在编制
2019 年部门预算时再予以考虑.
(四)根据中央、自治区的有关规定,要从严控制一般性支 出,降低行政成本,在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 三公 经费、 会议费、 培训费支出要严格控制在部门预算批复的规模内, 不得 ―4― 违反规定超预算或无预算支出;
同时,规范 三公 经费、会议 费、 培训费列支渠道, 在国库集中支付环节必须全面准确列入相 关的经济分类支出科目;
加强对 三公 经费、会议费、培训费 的预算执行管理, 除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外, 年度执行中原则上 不办理预算追加.
四、做好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有关工作 按照财政部《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方案》 (财预〔2017〕
98 号)和自治区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广西壮 族自治区本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实施方案》 (桂财预 〔2017〕
182 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和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 做好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 (桂财预〔2017〕
233 号)等有关要求,各单位要在预算执行等环节中做好支出经 济分类科目改革有关工作. 预算执行中如需要对政府预算经济分 类科目的 类 级科目调剂的,以及涉及 三公 经费、会议费、 培训费的政府预算经济分类科目的 款 级科目调增的,各预算 单位应当在
2018 年9月份将需要调整的项目一次性报我厅,由 我厅统一汇总后报财政部门批准, 并由财政厅在预算指标管理系 统中进行相应操作;
在同一 类 级经济分类科目下,需要对涉 及 三公 经费、 会议费、 培训费的政府预算经济分类科目的 款 级科目调减的,以及需要对除涉及 三公 经费、会议费、培训 费外的政府预算经济分类科目的 款 级科目调剂的,各预算单 位应当在
2018 年9月底将需要调整的项目一次性报我厅,经我 ―5― 厅审核批准后方可调整.自2018 年起,各预算单位在向我厅提 出办理预算调整或追加时, 应当明确具体的政府预算和部门预算 经济分类科目的款级科目.
五、扎实推进预算绩效评价工作 按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我区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 见》 (桂政发〔2011〕77 号)和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 治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暂行办法〉的通知》 (桂财预〔2011〕124 号) 、 《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预算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暂行办法 的通知》 (桂财办〔2015〕34 号)等规定,各单位要加强预算绩 效管理,要以绩效目标为导向、绩效跟踪监控为保障、绩效评价 为抓手, 强化预算绩效目标全过程管理, 确保预算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