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梦里红妆 | 2019-06-15 |
公司董事会于2015年12月22日收到董事段连文先生、孙利先生、石鑫先生、 李士明先生、孙志涛先生、胡坚先生、胡元木先生、戴冠春先生、葛洪祥先生;
监事曹蕾女士、边春香女士、边文军先生、孙文涛先生、丁强先生;
高级管理人 员孙利先生、石鑫先生、李士明先生、于晓兵先生、相永亮先生、钊静女士提交 的辞职报告.鉴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满足新情况下公司治理需要,上述人 员申请辞去所担任的公司有关职务,具体如下: 段连文先生辞去公司董事、董事长职务,孙利辞去公司董事、副董事长、总 经理职务, 石鑫辞去公司董事、 副董事长、 副总经理职务, 李士明辞去公司董事、 副总经理职务,孙志涛先生、胡坚先生分别辞去董事职务,胡元木先生、戴冠春 先生、 葛洪祥先生分别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上述董事同时辞去董事会专门委 员会相应职务. 曹蕾女士辞去公司监事及监事会主席职务,边春香女士、边文军先生、孙文 涛先生、丁强先生分别辞去公司监事职务. 于晓兵先生辞去董事会秘书职务,继续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相永亮辞去 公司副总经理职务,钊静女士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 由于上述董事、监事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现有董事、监事在公司选举出新 董事、监事之前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监事 职责,辞职申请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出新的董事、监事后生效,不会影响公司正 常运作.公司将尽快按法定程序选举新的董事、监事.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在董事会聘任新任高管人员之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辞职报告自董事会聘任新的高管人员之日起生 效.公司将依照规定尽快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段连文先生等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忠实、勤勉地履行了 各项职责,公司对上述人员为公司持续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山东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12 月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