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捷安特680 2019-06-19

2017 年底超额完成 PM10 平均浓度(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 下降 10%以上 下降 22.7% PM2.5 平均浓度(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 下降 25%、20%、15% 下降 39.6%、34.3%、27.7% PM2.5 平均浓度(北京市) 控制在

60 微克/立方米左右 降至

58 微克/立方米 来源:公开资料整理 完成"大气十条"第一阶段目标不久,京津冀地区作为大气污染防治行动重点区域,再次迎来 新一轮大气污染治理.2018 年7月3日,国务院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 ,提出以京 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地区、汾渭平原等区域为重点,着力钢铁、火电、水泥、玻璃、焦化、石 化等重点行业和领域,持续开展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同时,未来将继续推动 过剩产能的化解、落后产能的淘汰,推动散乱污企业的整治、工业企业的达标排放. 表4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重点区域 重点区域 督察范围 京津冀及周边地区 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石家庄、唐山、保定、廊坊、沧州、衡水、邯郸、 邢台市,山西省太原、阳泉、长治、晋城市,山东省济南、淄博、聊城、德州、滨州、济宁、菏泽市,河南省郑州、新乡、鹤壁、安阳、焦作、濮阳、 开封市(简称"2+26"城市) 汾渭平原 山西省吕梁、晋中、临汾、运城市,河南省洛阳、三门峡市,陕西省西安、 咸阳、宝鸡、铜川、渭南市以及杨凌示范区(共11 城市) 长三角地区 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 资料来源:生态环保部 环保约束下的化工行业

3 生态环境部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蓝天保卫战决策部署,全力做好 2018~2019 年秋冬 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于2018 年9月发布了《京津冀及周边地区 2018~2019 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 治理攻坚行动方案》 ,针对钢铁、建材、焦化、铸造、有色、化工等高排放行业,实施采暖期错峰生 产,但不再进行统一的停工限产比例,由各个地方实际情况实行差别化错峰生产. (2)"水十条" "水十条"是国务院于

2015 年4月颁布的一项重大水污染防治政策方针. "水十条"的目标为 到2020 年实现长江、黄河、珠江、松花江、淮河、海河、辽河等七大重点流域水质优良(达到或优 于Ⅲ类)比例总体达到 70%以上,劣Ⅴ类比例控制在 5%以下,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均控 制在 10%以内,地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总体高于 93%,全国地 下水质量极差的比例控制在 15%左右,近岸海域水质优良(

一、二类)比例达到 70%左右. 表5重点流域水质优良比例目标规划 流域 达到或优于 III 类断面比例(%) 劣V类断面比例(%)

2015 年2020 年目标

2015 年2020 年目标 长江流域 73.4 >76 6.8

63 16.7

89 4.5

65 4.8

60 9.5

44 36.9

52 11.5

70 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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