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onven | 2019-06-23 |
市环保局负责污染减排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办,加大环境 监测、监管和环保执法力度,推进污染减排工作深入开展;
市考 核办负责将污染减排任务列入年度考核工作内容;
市财政局负责 落实淘汰注册运营"黄标车"和锅炉资金补贴政策;
市统计局负 责提供有关经济发展指标数据,为核算全市新增排污量提供支持;
市发改、农业、住建、水利、工信、公安、国土等部门要依据部 门职责分工,完成相关减排工作任务. 市政府实行半年检查、年终考核制度,对各县区政府、各有 关部门工作完成进度进行通报;
对未完成年度污染减排和重点工 作任务的,将按有关规定实行责任追究和"一票否决". 附件:1.2016 年各县区总量减排目标任务表;
2.2016 年全市污染减排重点项目计划表;
3.2016 年国控企业减排监测体系建设项目表;
4.2016 年市政府下达的其他污染治理项目表.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 年4月29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