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xiaoshou | 2019-07-31 |
本指南出台的背景和目的 ? 2. 本指南的适用范围 ? 3. 报告主体与核算边界 ? (1) 场所边界、设施边界 ? (2)排放源和气体种类 ? 4. 核算方法与数据来源 ? (1)选择每个排放源的核算方法、计算公式;
? (2)活动水平数据和排放因子数据;
? 5. 质量保证和文件存档 ? 6. 报告内容(报告模板、表单) ? 7. 实践中遇到的典型问题及解决思路
2 国家发展改革委企业温室气体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系列讲义 1. 本指南出台的背景和目的 ? 政策背景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建立完善温室气体统计核算制度,逐步建立碳排放交易市场 ?国务院《 十二五 控制温室气排放工作方案》(国发[2011]41号) 构建国家、地方、企业三级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工作体系,实行重点企 业直接报送能源和温室气体排放数据制度 ?《关于组织开展重点企(事)业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工作的通知 》(发改气候[2014]63号) ?《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改委2014年第17号令 ? 目的和意义 ?为企业温室气体报告制度服务,实现核算方法的规范化和标准化;
?为全国碳交易制度下的配额分配和企业履约作为参考依据;
?加强企业温室气体排放管理,促进企业减少温室气体排放.
3 国家发展改革委企业温室气体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系列讲义 2. 本指南的适用范围 ? 本指南适用于中国矿山企业温室气体排放量的核算和报告.中国境内从事 黑色金属矿、有色金属矿、非金属矿和其他矿物的采矿、选矿和加工活动 的企业可按照本指南提供的方法核算企业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并编制企业 温室气体排放报告. ? 矿山企业:以黑色金属矿、有色金属矿、非金属矿、其他矿物的采矿、选 矿和加工活动为主要业务的企业. ? 如果企业除采矿、选矿和加工外存在其他生产活动且伴有温室气体排放的 ,还应参照其生产活动所属行业的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 ,核算并报告这些生产活动的温室气体排放量.
4 国家发展改革委企业温室气体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系列讲义 3. 报告主体与核算边界 ?报告主体:最低一级的独立法人企业或视同法人的独立核算单位. ?核算边界:核算和报告在运营上受其控制的所有生产场所和生产设施产生 的温室气体排放. ?设施范围包括: ?直接生产系统:采矿、选矿、加工等生产活动;
?辅助生产系统:为直接生产系统服务的通风系统、运输系统、排水系统等 ,以及厂区内的动力、供电、供水、采暖、制冷、机修、化验、仪表、仓库(原料场)等;
?附属生产系统:生产指挥管理系统(厂部)以及厂区内为生产服务的部门 和单位(如职工食堂、车间浴室等).
5 国家发展改革委企业温室气体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系列讲义 3. 报告主体与核算边界 排放源和气体种类: (1)燃料燃烧CO2排放.企业边界内各种类型的固定燃 烧设备(如工业锅炉、窑炉、焙烧炉、链篦机、烧结机、干 燥机、灶具等)以及生产用的移动燃烧设备(如内燃凿岩机 、铲车、推土机、自卸汽车等)燃烧化石燃料产生的CO2排放. (2)碳酸盐分解的CO2排放.碳酸盐矿石(石灰石、白 云石、菱镁矿等)在煅烧或焙烧时受热分解产生的CO2排放 .矿山企业涉及碳酸盐分解排放的生产工艺有:铁矿的烧结 和球团使用碳酸盐做熔剂、焙烧含碳酸盐较多的沉积型钙质 磷块岩进行提纯、煅烧硼镁石-碳酸盐型硼矿进行提纯、煅 烧石灰石生产石灰等、煅烧白云石生产轻烧白云石等、煅烧 菱镁矿进行提纯或生产轻烧镁、重烧镁、氧化镁等.
6 国家发展改革委企业温室气体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系列讲义 3. 报告主体与核算边界 排放源和气体种类: (3)碳化工艺吸收的CO2量. ? 碳化是指矿山企业将燃料燃烧、碳酸盐煅烧或焙烧产生的CO2气体通入碳化塔,生 成高纯碳酸盐产品或实现选矿提纯等目的的生产工艺.碳化工艺吸收的CO2量应从 企业的排放量中扣除. ? 轻质碳酸钙、轻质碳酸镁、碳酸钡、碳酸锶、碳酸锂等产品. (4)净购入电力和热力隐含的CO2排放.企业净购入的电力和热力(蒸汽、热水)所对应的电力或热力生产环节产生的CO2排放.该部分排放实际发生在电力、热 力生产企业.
7 国家发展改革委企业温室气体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系列讲义 3. 报告主体与核算边界
8 矿山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边界示意图 国家发展改革委企业温室气体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系列讲义 4. 核算方法与数据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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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燃料燃烧CO2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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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燃料燃烧CO2排放 ? 活动水平数据的确定: ? 分品种的化石燃料燃烧量应根据企业能源消费原始记录或统计台帐确定, 指明确送往各燃烧设备作为燃料燃烧的化石燃料部分,并应包括企业回收 的化石燃料. ? 相关的能源计量应符合《GB17167 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 》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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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燃料燃烧CO2排放 ? 化石燃料含碳量的确定: ?1. 有条件的企业可自行或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机构定期检测燃料的含碳量.燃料含 碳量的测定应遵循《GB/T
476 煤中碳和氢的测量方法》、《SH/T
0656 石油产品及 润滑剂中碳、氢、氮测定法(元素分析仪法)》、《GB/T 13610天然气的组成分析 (气相色谱法)》、《GB/T
8984 气体中一氧化碳、二氧化碳和碳氢化合物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等相关标准. ?2.对天然气等气体燃料可根据气体组分及每种气体组分的体积浓度、该组分化学分 子式中碳原子的数目计算含碳量: ?3.没有条件实测燃料含碳量的,可定期检测燃料的低位发热量,再根据指南提供的 单位热值含碳量缺省值估算燃料的含碳量.其中,低位发热量的测定需遵循《 GB/T
213 煤的发热量测定方法》、《GB/T
384 石油产品热值测定法》、《GB/T
22723 天然气能量的测定》等相关标准. ?4.连燃料发热量也没有条件实测的企业,在征得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也可以参 考本指南附录二表2.1对一些常见化石燃料的低位发热量直接取缺省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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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燃料燃烧CO2排放 ? 化石燃料碳氧化率的确定: ? 液体或气体燃料取默认值,其中气体燃料0.99,液体燃料0.98 ? 固体燃料 ?参考指南附录二表2.1取缺省值;
13 国家发展改革委企业温室气体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系列讲义 报告格式模板――燃料燃烧CO2排放
14 燃料品种 燃烧量 (吨或万 Nm3) 含碳量 (吨碳/吨或吨碳/万Nm3) 碳氧化率 (%) 数据来源 低位发热量 2(GJ/吨或GJ/ 万Nm3) 数据来源 单位热值 含碳量2 (吨碳/GJ) 数据来源 无烟煤 a 检测值 计算值 ―― 检测值 缺省值 ―― 检测值 缺省 值 烟煤 a=b*c 检测值 计算值 b 检测值 缺省值 c 检测值 缺省 值 褐煤1 a=b*c 检测值 计算值 b 检测值 缺省值 c 检测值 缺省 值注:1.报告主体实际燃烧的能源品种如未在表中列出请自行添加. 2.对于通过燃料低位发热量及单位热值含碳量来估算燃料含碳量的情景请填报本栏. 国家发展改革委企业温室气体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系列讲义
(二)碳酸盐分解的CO2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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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碳酸盐分解的CO2排放 ? 活动水平数据的确定: ? 碳酸盐矿石的煅烧或焙烧量应根据企业台帐或统计报表来确定. ? 矿石煅烧或焙烧的分解率应根据企业实际使用的设备类型和生产监测数据 进行取值,如无监测数据可取缺省值100%. ? 排放因子数据的确定: ? 有条件的企业,可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机构定期检测碳酸盐矿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