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yyy888555 | 2019-06-27 |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23.1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按招标文件
第一章投标邀请中规定. 23.1 开标日期、时间和地点:按招标文件
第一章投标邀请中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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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开标与评标 27.1 评标委员会由
5 名单数组成,由1名采购人的代表和
4 名从政府采购专家库随机抽取的专家组成. 27.4 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31.2 定标原则:推荐综合总得分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综合总得分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为第 二中标候选人,第二中标候选人的报价高于第一中标候选人最高报价 20%(含)以上的,只推荐第 一中标候选人.
六、授予合同 36.1 合同签订时间: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 38.1 履约保证金:合同额的 10%. 39.1 中标人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按如下标准和规定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计算方法:按差额定率累进法分段计算 1. 中标人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按如下标准和规定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1)按发改价格[2011]534 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 关问题的通知》和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 号文《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计 算本项目招标代理费,中标服务费按招标中标价计算,由中标人支付. 采购额 货物类 服务类 工程类 备注 中标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