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没心没肺DR | 2019-06-28 |
1 楼及建筑物 B 至F地下 日期 (日M月M年) 申请人(如属自然人)M获授权人士M获授权合夥人*姓名及签署 香港身份证号码M旅游证件号码* 法人团体M合夥*印章(如适用) # 须与《建筑物条例》(第123 章)第3条所指的名册相符 * 删去不适用者 日期 (日M月M年) 认可人士/注册结构工程师* 签署和姓名 (认可人士/注册结构工程师指根督ㄖ锾趵(第123 章)第3条注册的人士) 注册编号# : 注册有效期届满日期# : XX 寺 图例: 场地界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