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 2019-06-29 |
2018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18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时间、方式、召集人及主持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 、 《安徽鑫民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 关规定.本次会议召开不需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必要程序.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本次会议召开时间:2018 年11 月26 日9时. 预计会期 0.5 天.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公告编号:2018-035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18 年11 月22 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 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 (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 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 ,股东 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参加表决, 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 安徽鑫民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终止
2018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的议案》 由于公司
2018 年下半年对
2 号窑炉进行改造扩建,资金需求增加,导致本次 权益分派不能正常实施,公司决定终止
2018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事项.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出席会议的股东应持有以下证件办理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 及股东账户卡;
2、代理人代理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 证(复印件) 、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及代理人身份证;
3、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 人单位印章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
4、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 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 授权委托书、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
(二)登记时间:2018 年11 月25 日(上午 8:00―11:00;
下午 14:00―17:00)
(三)登记地点:安徽鑫民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孙桂平
2、联系
电话:0550-6670138
(二)会议费用:出席本次大会的股东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公告编号:2018-035
1、 《安徽鑫民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 《安徽鑫民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安徽鑫民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11 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