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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号,2017 年9月1日起施行)及《关于修改部分内容的决定》(生态环境部令第
1 号),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河道清淤工程、 水生态修复、岸边整治及绿化工程,经查询,属于 四十
六、水利
145、河湖整治-其他 , 应该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连云港市赣榆区水利局委托江苏智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开展该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我公司接受委托后,环评工作组进行了实地踏勘和资料收集,在工程分析 的基础上,编制了本环境影响报告表. 2. 项目周边环境概况
4 项目位于赣榆区沙汪河,项目周边分布有沙河子、西古河套、柏南庄、赣榆城区、工业企 业等.项目周边
500 米范围图见附图 2. 3. 产业政策及规划相符性 (1)产业政策相符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3第21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修正)》和苏经信产业[2013]183号《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 年本)(修正)》以及《连云港市工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5年本)》,项目属于
二、水利 第1款 江河堤防建设及河道、水库治理工程 及第7款 江河湖库清淤疏浚工程 ,属于 鼓励类,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 (2)规划相符性 项目建设及用地位于连云港市赣榆区沙汪河(司坞村~沙汪河闸段).项目的建设与周围 的环境相容.该项目施工期污染理措施有效,污染物可以达标排放,项目的建设不会改变当地 周边的环境质量,因此选址是合理的. (3) 三线一单 相符性分析 ①生态红线相符性分析 根据《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苏政发[2013]113号)、《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 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18]74号)等文件,项目所在区域最近的生态红 线区域有通榆河(赣榆段)清水维护区和青口河洪水调蓄区,项目紧邻通榆河(赣榆段)清水 维护区,项目距离后者(青口河洪水调蓄区)约为1000m. 通榆河 (赣榆段) 清水维护区为二类红线区保护, 主导生态功能为水源水质保护. 根据 《江 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苏政发[2013]113 号)要求, 清水通道维护区内禁止下列行 为:新建、扩建直接或者间接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项目;
新设排污口;
建设工业固体废物集中 贮存、利用、处置设施或者场所以及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
使用剧毒、高残留农药;
新建规模 化畜禽养殖场;
在河堤迎水坡种植农作物;
在河道内从事网箱、网围渔业养殖,设立鱼罾、鱼 簖等各类定置渔具. 青口河洪水调蓄区为二类红线区保护,主导生态功能为洪水调蓄.根据《江苏省生态红线 区域保护规划》(苏政发[2013]113 号)要求, 洪水调蓄区内禁止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
5 构筑物,倾倒垃圾、渣土,从事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和其他妨碍河道行洪的活动;
禁止在行洪河道内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和高秆作物;
在船舶航行可能危及堤岸安全的河段,应 当限定航速. 项目位于赣榆区沙汪河,不在苏政发[2013]113号、苏政发[2018]74号文所规定的生态红线 区域范围内,符合生态红线区域规划要求. ②环境质量底线分析 根据连云港市环境保护局《连云港市环境质量报告书(2017 年度・专业版)》和区域例行监 测数据可知,二氧化硫、二氧化氮:2017 年赣榆区环境空气年均浓度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 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可吸入颗粒物、细颗粒物:2017 年赣榆区环境空气年均浓度 均超过《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可吸入颗粒物浓度超标 0.30 倍,赣榆 区城区细颗粒物浓度超标 0.43 倍.全市正在积极响应省政府 两减六治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