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阿拉蕾 | 2019-06-30 |
2019 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点 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19 年6月1内蒙古自治区
2019 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点 序号 重点任务 具体工作措施 完成时限
一、空气质量目标
1 空气质量 目标 地级及以上城市(全区
9 个地级城市和兴安盟、锡林郭勒盟、阿拉善盟)空气质量全 年平均达标天数比例 83.
5%,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较
2015 年比例下降 43%,细颗粒物 未达标地级及以上城市(除鄂尔多斯市和锡林郭勒盟外的十个盟市)PM2.5 年均浓度较
2015 年下降 11.8%.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较
2015 年减少 14.4%、7.6%. 年底前 各盟市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下达
2018 年和
2019 年环保约束性指标任 务的函》要求,全面实现
2019 年环保约束性目标任务.提前完成目标任务的城市,要 保持和巩固改善成果.
二、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推进产业绿色发展
2 优化产业 布局 各地按计划有序推进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 单编制工作,明确禁止和限制发展的行业、生产工艺和产业目录,呼和浩特市、包头 市、乌海市
2019 年全面启动. 按时间节点完成 建立项目环评审批与规划环评、现有项目环境管理、区域环境质量联动的 三挂钩 机制.严格高能耗、高物耗和产能过剩、低水平重复建设项目,以及涉及其他具有重大 环境风险建设项目的环评审批. 环境空气质量未达标城市应制订更严格的产业准入门槛.
2 序号 重点任务 具体工作措施 完成时限 科学制定并严格实施城市规划,规范各类产业园区及城市新城、新区设立和布局,进 一步推进 多规合一 ,形成有利于大气污染物扩散的城市和区域空间格局. 推进城市建成区重污染企业退城入园,对位于城市建成区范围内的钢铁、石化、化工、 有色、冶金、水泥、制药等污染严重企业,由各盟市人民政府制定计划,限期完成搬 迁、改造,逾期不退城的予以停产.
3 严控 两高 行 业产能 严格控制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等产能过剩行业新增产能,新、改、扩建项 目要实行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 年底前 严格执行质量、环保、能耗、安全等法规标准,执行国家及自治区产业结构调整指导 目录,完成淘汰落后产能任务,加大高排放、高污染企业的淘汰力度.
4 强化 散乱污 企业综合整治 编制方案:向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上报工作方案、责任人和联络员名单.
2019 年4月5日前 建立台账:向社会公布升级改造、整合搬迁、关停取缔 散乱污 企业名单,并向生态 环境厅上报公示平台网址和企业综合整治清单.
2019 年9月底前 分类整治升级改造类: 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当地产业布局规划、 应办而未办理相关手续, 未安装污染治理设施、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
散乱污'
企业 ,各地要科学全面 分析企业的生产工艺、装备、产能,按照可持续和清洁生产的要求,督促企业在 装备工艺、污染治理等方面提升改造,实现稳定达标排放,依法责令上述企业限 期进行整改,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照程序补办相关审批或登记手续,纳入日常 监管范围.
2019 年10 月1日起3序号 重点任务 具体工作措施 完成时限 整合搬迁类: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符合当地产业布局规划、未进驻工业园区 的规模以下以及长期污染环境的企业,经过整合可以达到相关管理要求、符合产 业政策的,当地政府要科学规划,要按照产业发展规模化、现代化的原则,搬迁 至工业园区并实施升级改造,同时,各地要责令企业停产,完成原有厂区拆迁和 场地修复等工作.对符合条件的,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关停取缔类: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无污染防治设 施、不能稳定达标排放、治理无望的 散乱污 企业,按照 两断三清 (即 断水、断电、清除原料、清除产品、清除设备)标准,完成取缔工作,责令企业 完成场地修复等工作. 联络员每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