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XR30273052 | 2019-06-30 |
6000 吨硫化铵生产线建设项目环评变更的请示》,本项目主要变更内 容如下表 1.2-1. 由于工艺调整及产品方案调整导致项目产品及其产量有所调整, 具体见表 1.2-2. 表1.2-1 本项目主要变更内容 涉及变更的 产品 涉及变更的内容 变更前 变更后 精制氯化铵 (主产品) 过滤除杂工段产生 的杂质处理措施 过滤除杂产生的杂质,委 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过滤除杂产生的杂质用于 母液池进行调质处理后, 最终得到农用氯化铵 蒸发冷却结晶工段 物料添加情况 蒸发冷却结晶工段添加物 料为双氧水和干扰杂质 蒸发冷却结晶工段添加物 料为纯水和干扰杂质 烘干工段 离心后对产品进行烘干 离心后取消烘干工段 农用氯化铵 (副产品) 烘干工段 对副产品进行烘干 取消烘干工段,采用离心 进行替代 硫化铵 该产品不进行生产 项目包含该产品的生产 取消该产品的生产 / 纯水制备 纯水制备采用离子交换进 采用反渗透设备进行纯水 年产
24000 吨精制氯化铵和
6000 吨硫化铵生产线建设项目变更环境影响说明
2 行纯水制备 制备 表1.2-2 项目产品产量相应变更情况 涉及变更的产品 产品类型 变更前产量(t/a) 变更后产量(t/a) 硫化铵 主产品
6000 0 农用氯化铵 副产品
174 187.52 硫酸钠 副产品
2128 0 项目变更后精制氯化铵生产的过滤除杂工段产生的杂质处理措施由原来的 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变更为用于母液池进行调质处理后,最终得到农用氯 化铵.通过以上对比,可知变更后项目污染物能更好的综合利用,减少了污染物 的产生. 项目变更后精制氯化铵生产的蒸发冷却结晶工段物料添加情况, 由变更前的 双氧水变更为纯水添加. 通过以上对比,可知变更后项目物料的危害程度有所降 低,环境风险有所减轻. 项目变更后精制氯化铵生产不再进行对产品的烘干,直接离心后得到产品. 通过以上对比,可知变更后项目不再产生烘干废气,减少了污染物的产生. 项目变更后农用氯化铵(副产品)生产,主要变更为由变更前的烘干变更为 变更后的离心,变更后离心产生的离心废水回用于浓缩结晶.通过以上对比,可 知变更后项目污染物能更好的综合利用,减少了污染物的产生. 根据建设单位硫化铵产品实际市场需求,硫化铵产品市场前景不容乐观,不 能满足企业自身利益, 同时由于企业不进行硫化铵的生产,该产品相对应的污染 物产生也将不再产生,对整体项目来说,污染程度减轻,符合环境保护的要求. 综上所述,本项目变更的内容是合理的,也是可行的. 1.3 变更项目重大变动的判定 根据江西省环保厅《建设项目(污染型)重大变动判定原则(修改稿)》文件,重大变动情形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项目生产规模增大 30%(含)以上,或生产原料新增危废类别. (2)项目生产规模增大 30%以下,项目性质(原料或原料危废代码、产品 方案、 建设内容等) 、 生产工艺及设备等变化, 导致相应环境要素评价等级增加、 新增污染因子, 或未新增污染因子但相关污染物产生量增加量大于原环评确定量 10%(含)以上. 年产
24000 吨精制氯化铵和
6000 吨硫化铵生产线建设项目变更环境影响说明
3 (3)项目地点、总图布置(含排气筒配置、废水排口等)变化,导致相关 环境要素评价范围变化 30%(含)以上、评价范围内新增环境敏感目标,或评价 范围靠近环境敏感目标且增加环境风险. (4)环保设施变化导致污染物排放量增加,二次污染新增污染因子或排放 量增加 10%(含)以上. (5)项目的性质、规模、生产工艺及装置、地点(含总平面布置)、环境 保护措施五项中有三项(含)以上发生非重大变动. 通过核对以上五点, 本项目均不在以上五点变动情形内,属于非重大变动情 形. 根据非重大变动情形要求, 建设项目需按要求单独编制非重大变动环境影响 说明, 赣州鑫亿化工有限公司特委托江西景瑞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就变更后的内 容编制了《赣县鑫亿化工有限公司年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