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过于眷恋 | 2019-06-30 |
一、协议签署概况
2019 年1月28 日,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凯撒文化")全资子公司凯撒(中国)股份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撒香 港"或"甲方一" ) 、GAMESAMBA LIMITED(以下简称"GAMESAMBA"或"甲方二", "甲方一" 、 "甲方二"合称"甲方" )与苏州游游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苏州游游"或"乙方")三方签订《、 手机游戏海 外发行权销售之独家代理协议》 (以下简称"本协议") ,凯撒香港、GAMESAMBA 将共同享有的《火影忍者》 、 《妖精的尾巴》手机游戏在指定区域内的发行权之销 售权独家代理授予苏州游游, 由其寻找手机游戏特定区域发行方.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 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无需提请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批准.
二、协议交易对手方介绍
1、交易对手方名称:苏州游游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阴亚晶
3、注册资本:1,000 万元
4、 经营范围: 网络技术开发;
软件开发;
计算机信息技术服务;
企业管理咨询;
办公设备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注册地:苏州市工业园区星湖街
328 号创意产业园 6-806 室
6、苏州游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等.
7、交易对手方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与公司未发生类似业务的交易金额.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1、代理游戏事项:凯撒香港、GAMESAMBA 将共同享有的手机网络游戏《火 影忍者》、《妖精的尾巴》的运营发行权之销售权独家代理授予苏州游游.由其 促成凯撒香港、GAMESAMBA 在指定区域内出版、运营、推广、宣传、发行该款游 戏的权利授予第三方.
2、代理指定区域:《火影忍者》发行权的独家代理销售国家和地区:除中 国大陆之外的亚洲其他所有国家、地区(包括港澳台地区),不含日本.《妖精 的尾巴》发行权的独家代理销售国家和地区:除中国大陆之外的亚洲其他所有国 家、地区(包括港澳台地区).
3、代理版权金:苏州游游承诺在指定区域的保底销售业绩为:版权金合计 不得低于
1000 万美元.
4、流水分成收入:除版权金外,游戏产品运营产生的流水,各方的分成以 签署生效的产品发行协议中所约定比例为准.
5、协议期限:上述两款游戏的海外发行权之销售代理期限自各方签约生效 之日起,分别至两款游戏于中国大陆地区商业化运营满一周年之日止.
四、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此次与苏州游游的合作,可以借助对方在海外的商务优势,通过对 方把公司优质游戏带给海外玩家,扩大公司影响力,符合公司国际化战略,从而 实现 IP 游戏价值的最大化,提升公司经营业绩.
2、本次签订协议的版权金金额,归属甲方一的部分约占公司
2017 会计年度 营业总收入的比例为 5.75%.
3、公司主要业务不存在因履行协议而形成依赖.
五、风险提示 由于本协议的履行可能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方面原因导致延期、变更、中止或 终止.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