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qwzrs | 2019-06-30 |
阁下如已出售或转让名下所有网龙网络有限公司的股份,应立即将本通函连同随附的代表委任表格 送交买主或承让人或经手买卖或转让的银行、持牌证券交易商或其他代理商,以便转交买主或承让 人.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通函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 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通函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 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NetDragon Websoft Inc. 网龙网络有限公司 (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票代号:777) 有关建议透过合并出售91 无Q集团的非常重大出售及关连交易及建议修订购股权计划独立董事委员会及独立股东的独立财务顾问英高财务顾问有限公司本封面所用词汇与本通函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董事会函件载於本通函第
10 页至第
27 页.独立董事委员会函件载於本通函第
28 页.载有英高致独 立董事委员会及独立股东的意见的函件载於本通函第
29 页至第
63 页.本公司谨订於二零一三年九月 二十七日星期五下午三时正假座香港湾仔湾仔道 209-219 号铜锣湾利景酒店地库二层凤凰厅及麒麟厅 举行股东特别大会,大会通告载於本通函第
194 页至第
196 页.随附股东特别大会的代表委任表格. 无论 阁下是否有意亲身出席股东特别大会并於会上投票,务请将随附代表委任表格按其上印列的 指示填妥,并在任何情况下不迟於股东特别大会 (或其任何续会) 指定举行时间
48 小时前交回本公司 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
28 号金钟笾行
26 楼. 填妥并交回代表委任表格后, 阁下仍可依愿亲身出席股东特别大会 (或其任何续会) ,并於会上投 票. 二零一三年九月十一日 C i C 页次 释义
1 董事会函件
10 独立董事委员会函件
28 英高函件
29 附录一-本集团的财务资料
64 附录二-余下集团的未经审核备考财务资料.76 附录三-91 无Q集团的财务资料.94 附录四-一般资料.182 附录五-建议修订购股权计划
192 股东特别大会通告.194 C
1 C 於本通函内,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汇具有以下涵义: 「91 无Q」 指91 无Q网络有限公司 (前称
91 Limited 或九一无Q网络 有限公司) ,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为本公 司的间接非全资附属公司及关连人士;
「91 无Q集团」 指91 无Q及集团公司 (即智途、增誉、强领、鹰威、博 远香港、爱威、江苏博望、福州博远及福建博动) .就 本通函而言,集团公司亦包括福建博瑞;
「91 无Q股份」 指91 无Q股本中每股 0.0001 美元的普通股;
「不利建议变动」 指91 无Q集团无法以对百度香港不利的方式作出、撤销 或修改
91 无Q董事会有关建议
91 无Q股东投票赞成符 合91 无Q股东的利益的合并协议及合并计划的决议案 (或提呈收购建议或作出与上述决议案不一致的任何行 动或声明) ;
「强领」 指 强领国际有限公司,一家於二零一一年十月二十五日 在英属处女群岛注册成立的英属处女群岛公司,为91 无Q的附属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