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 2019-06-30 |
2018 年12 月停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目 录》(生态环保部第
1 号令)的要求,该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为此,宣汉县 武林食品有限公司委托重庆大润环境保学研究院有限公司承担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 评价工作.我单位接受委托后,立即开展了详细的现场调查、资料收集工作,在对本 项目的环境现状和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后,依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要 求编制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二、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
21 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
2013 年修正),本项目牛肉干的生产属于肉制品及副产品加工,不属于其中鼓励类、 限制类、淘汰类,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为允许类. 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
三、规划及选址符合性分析
1、规划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选址于宣汉县茶河镇高城村
3 组, 项目所在地不在茶河镇场镇规划范围内, 属于农村地区.宣汉县茶河镇城乡规划住建所出具了本项目不在茶河镇建设规划范围 内的《证明》.
2、结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14881-2013),对本 项目的选址分析见表 1-1. 表1-1 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14881-2013)选址要求符合性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 范》(GB14881-2013)选址要求 本项目 符合性 厂区不应选择对食品有显著污染的区 域. 如某地对食品安全和食品宜食用性存在 明显的不利影响, 且无法通过采取措施加以 改善,应避免在该地址建厂. 项目位于宣汉县茶河镇高城村
3 组.周围主要为少量住户,无对食 品安全和食品宜食用性存在不利影 响 符合 厂区不应选择有害废弃物以及粉尘、 有害气体、 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扩散性污染源 项目位于宣汉县茶河镇高城村
3 组,周边无有害废弃物以及粉尘、 符合
3 不能有效清除的地址. 有害气体、 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扩散性 污染源. 厂区不宜择易发生洪涝灾害的地区, 难以避开时应设计必要的防范措施 本项目选址在半山坡上,不可 能发生洪涝灾害. 符合 厂区周围不宜有虫害大量孳生的潜在 场所,难以避开时应设计必要的防范措施 项目周边为农用地及梯田,不 存在有虫害大量孳生的潜在场所. 符合 综上所述,本项目选址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GB14881-2013)中相关选址要求,项目选址合理.
3、项目选址地环境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选址位于宣汉县茶河镇高城村
3 组,属于农村地区,系在半山坡上,距茶 河镇约有
1000 米,周围环境较好,没有污染型企业.项目占地类型属于闲置农用地, 项目建设之前该地块上没有建设其他工业、加工厂等,不存在原有污染物. 本项目外环境关系如下: 北面:山坡前有部份梯田,山坡下面约
1000 米为茶河镇街道. 东北面:山坡前有农用地及梯田,距本项目约
220 米以远分散有
12 户农户. 东面:为农用地,东侧有一条村道通向本项目所在地. 南面:为山坡背后,为荒地. 西侧:约30 米有少量农房,但无人居住,该处村民已搬迁到茶河镇街道居住. 西面约
80 米有小溪沟从南流向北侧. 本项目外环境关系一览表见表 1-2 所示. 表1-2 项目外环境关系一览表 方位 外环境 距厂界距离 (m) 规模 备注 北面 农田及坡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