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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10 月13 日 招标文件 标号:ZG2016066 常州招投标代理中心 第6页共72 页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A 说明
1、适用范围 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公告中所叙述的丙烯酸甲酯半实物仿真实 训装置项目的招标. 1.2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参照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须知. 1.3 参与此次公开招标的当事人适用本须知.
2、定义 2.1 招标代理机构 系指受招标人委托组织本次公开招标的常州招投标代 理中心. 2.2 投标人 系指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投标文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3 招标人 系指拟购买本次公开招标内容所列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常州工 程职业技术学院. 2.4 货物 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招标人提供的一切设备、备品 备件及其有关的技术资料和材料. 2.5 服务 系指按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施工、技 术支持、退换不合格产品及维修保养承诺的义务. 2.6 重大违法记录 系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 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7 不良行为记录 系指在招投标活动中因违反相关规定被政府采购及招 投标监管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包含本须知第
36 条违约责任条款中相 关内容). 2.8 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 :以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时间点向前递 延. 2.9 本招标文件中所有带 * 的内容均为实质性条款,如投标人递交的投 标文件不符合实质性条款的要求,将作为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3、合格的投标人、合格的货物和合格的服务 招标文件 标号:ZG2016066 常州招投标代理中心 第7页共72 页3.1 合格的投标人 符合招标公告资格要求的投标人. 3.2 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3.2.1 必须是全新的货物,必须是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 3.2.2 货物及其有关服务必须符合原产地和/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制订的设计 和制造生产标准或行业标准. 3.2.3投标人应保证, 其所提供的货物在提供给招标人前具有完全的所有权, 招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 免受第三方提出的 包括但不限于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或专有技术权等知识产权的起 诉,免受可能存在的抵押权、担保权在内的物权权利瑕疵的起诉. 3.2.4 投标人应保证,其所提供的货物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 或国家质量监督部门的产品《检验报告》,货物验收时,还必须提供货物的技术 资料、产品合格证、说明书、质量保证文件、保修卡等相关资料.若中标后,必 须按合同规定完成货物的安装,并达到验收标准,验收以招标人在验收单上签字 并加盖单位公章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