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wtshxd | 2019-06-30 |
6 河北省产业政策要求. 本项目已于
2019 年1月4日在沙河市行政审批局备案,备案编号:沙审批投资 备字[2019]1 号,项目代码:2019-130582-59-03-000001. 综上所述,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要求.
8、 三线一单 符合性分析 (1)本项目与生态保护红线符合性分析 沙河市生态保护红线总面积为 236.91km2 , 占全市国土面积的 28.50%, 占邢台市 国土面积的 1.90%.本区域生态保护红线主导功能为水土保持,其次为水源涵养和生 物多样性维护;
同时还包括少量水土流失敏感脆弱区和河湖滨岸带敏感脆弱区. 红线 区内包含的各类保护地有白云山-小西天省级风景名胜区、秦王湖-北武当山省级风景 名胜区、王硇省级风景名胜区和一级公益林. 沙河市生态保护红线主要分布在该市的西部, 零星分布在中部和东部. 生态红线 西起梧桐沟村、华木村,东至小仓村、朱庄村.中部生态红线分布在西九家村、张峪 村、岗冶村、西苏庄村、东苏庄村、后坡村的北部,赵册村、綦阳村的西南,贾庄村 的东北,西毛村的西部及养儿河村的东部和西部.西部生态红线沿大油村、高点村、 上郑村、北掌村、侯庄村成一带分布,其他零星分布. 本项目位于邢台市沙河市新城镇小屯桥村北, 本项目具体位置见图
2 所示. 不涉 及大沙河保护带生态敏感红线区,且不在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总干渠保护区范围 内,符合生态保护红线的要求.
7 图2沙河市生态保护红线分布图 项目位置
8 (2)本项目与环境质量底线符合性分析 根据邢台市生态环境局于
2018 年7月31 日发布的《2018 年6月份各县(市、 区)空气质量通报》,沙河市
6 月份 SO2 平均浓度 24μg/m3 ,NO2 平均浓度 38μg/m3 , CO 平均浓度 2.3μg/m3 ,O3 平均浓度 192μg/m3 ,PM10 平均浓度 124μg/m3 ,PM2.5 平均 浓度 54μg/m3 ,环境质量改善率 11.86%,较好的完成了相关污染源削减工作,生态环 境质量持续改善. 根据常规监测资料,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评价区域内 pH、耗氧量(高锰酸盐 指数)、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硝酸盐氮、硫酸盐、氯化物的标准指数均小于 1, 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标准,地下水环境质量较好. 环境噪声现状,区域昼夜间噪声值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 类标准要求;
交通昼夜间噪声值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 类标准 要求.区域声环境质量较好. 本项目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后, 达标排放;
汽车扬尘经洒水抑 尘,对项目所在地环境空气影响不大,故本项目的建设不会突破当地环境质量底线. (3)本项目与资源利用上线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能源主要为电和水,用电量
300 万KWh,用水量 5135.8m3 /a.因此,本 项目能耗用量不大,符合资源利用上线标准. (4)本项目与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的对照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已于
2019 年1月4日在沙河市行政审批局备案,备案编号:沙审批投资 备字[2019]1 号.项目选址符合规划,沙河市新城镇人民政府已出具该公司的规划意 见,符合沙河市新城镇总体规划(见附件).因此本项目满足环境准入条件. 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不存在原有的污染情况及环境问题.
9 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简况 自然环境简况(地形、地貌、水文、地质、气候、气象、植被、生物多样性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