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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2016 年主席令第
48 号,2016.9.1 施行;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 ,2015 年主席令第
31 号,2016.1.1 施行;
(4)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修订) 》 ,2008 年主席令第
87 号,2008.6.1;
(5)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1996 年主席令第
77 号,1997.3.1;
(6)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6 年修正)》 ,第十二届全国人 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2016.11.7;
(7)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 ,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 议通过,2012.2.29;
(8)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
253 号,1998.11.18;
(9)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 ,国家环保部令第
33 号,2015.6.1;
(10) 《浙江省水资源管理条例》 , 浙江省第九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
36 号, 2009.11.27;
(11) 《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 十九次会议修订,2016.7.1 实施) ;
(12) 《浙江省水污染防治条例》 (2013 年修正本) ,浙江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公 告第
11 号,2013.12.19;
(13) 《浙江省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 (2013 年修正本) ,浙江省第十二届 人大常委会公告第
11 号,2013.12.19;
杭州鹏图化纤有限公司年产
20000 吨水刺特种非织造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4 - (14) 《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省政府令第
288 号颁布,省政府令第
321 号修订,2014.3.13;
(15)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 ,余政办(2015)199 号,2015.10.9;
(16) 《关于印发与的通知》 ,余环发(2015)61 号,2015.11.20;
(17) 《杭州市余杭区环境功能区划》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 1.1.3 地下水评价等级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 (HJ610-2016) ,建设项目地下水环境 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划分见表 1-1. 表1-1 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分级表 项目类别 环境敏感程度 Ⅰ类项目 Ⅱ类项目 Ⅲ类项目 敏感 一一二较敏感 一二三不敏感 二三三对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 (HJ610-2016)中的附录 A,本项目属 于 O 纺织化纤 大类中的
120、 纺织品制造 , 名录规定: 编制 环境影响报告表 的项目, 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类别为Ⅲ类.同时,项目所在地不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及 其准保护区以外的补给径流区;
亦不属于特殊地下水资源保护区及其保护区以外的分布 区或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等其他环境敏感区,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为 不敏感 .因此, 确定本项目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三级. 1.1.4 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杭州市余杭区崇贤街道崇贤村. (2)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总投资
13300 万元,利用杭州鹏图化纤有限公司现有厂 区已建成厂房,淘汰现有化纤丝加弹生产线,引进国外先进水平的水刺特种非织造布生产 线2条,并购置配套的自动分条机
1 套,分切机
1 套,高低配电设备
1 套,检测设备
1 套 等国产设备,实施年产
20000 吨水刺特种非织造布项目.项目建成后,可新增年产各类非 织造布
20000 吨(包括医用卫生材料
8000 吨、汽车内饰
3600 吨、合成革基布
8000 吨、 电气绝缘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