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 2019-07-01 |
表2-1 与中小学设计规范相符性分析一览表 中小学校设计规范 本项目设计情况 是否符合 要点 4.1.1 中小学校应建设在阳光充足、空气流动、 场地干燥、排水通畅、地势较高的宜建地段. 校内应有布置运动场地和提供设置基础市政设 施的条件. 项目选址苏州工业园区星湖街 西、西沈浒路北、华池街东;
校 内设有体育运动场地 (包含 400m 田径场、篮球场、排球场等) 符合 4.1.2 中小学校严禁建设在地震、地质塌裂、暗河、洪涝等自然灾害及人为风险高的地段和污 染超标的地段.校园及校内建筑与污染源的距 离应符合对各类污染源实施控制的国家现行有 关标准的规定. 项目所在区域为平原,地壳活动 相对稳定,无地震、地质塌裂等 自然灾害情况发生;
学校周边
100 m 范围内无工业企业,校园及校 内建筑与周边污染源的距离符合 相关标准规定 符合 4.1.3 中小学校建设应远离殡仪馆、医院的太平 项目与最近医院(九龙医院)距 符合
5 间、传染病院等建筑.与易燃易爆场所间的距 离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 B50016 的有关规定. 离约 800m, 距离较远;
严格按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设计 4.1.4 城镇完全小学的服务半径宜为
500 m,城 镇初级中学的服务半径宜为 1000m. 本项目为幼儿园、高中学校,服 务于环金鸡湖周边区域 符合 4.1.5 学校周边应有良好的交通条件,有条件时 宜设置临时停车场地.学校的规划布局应与生 源分布及周边交通相协调.与学校毗邻的城市 主干道应设置适当的安全设施,以保障学生安 全跨越. 按照设计要求,本项目位于苏州 工业园区星湖街西、 西沈浒路北、 华池街东,基地临城市道路,交 通方便快捷 符合 4.1.6 学校教学区的声环境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 标准《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 的有 关规定.学校主要教学用房设置窗户的外墙与 铁路路轨的距离不应小于
300 m,与高速路、 地上轨道交通线或城市主干道的距离不应小于 80m.当距离不足时,应采取有效的隔声措施. 按照规范要求设计 符合 4.1.7学校周界外25m范围内已有邻里建筑处的 噪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