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怪只怪这光太美 | 2019-07-01 |
2、可回收物 (1)主要品种 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废包装物,废旧纺织物,废玻 璃,塑铝复合包装等. (2)容器设置 每个分类试点放置不少于
1 处的收集容器,家庭、餐饮 店、副食品店等按照习惯集中收集,或投放至室外收集点.办4公室、学校、公共场所等可投放至专用收集容器内.专用收集 容器按照规范设置标识. (3)收运处置 用户可以直接投放至承包公司布放的收集容器,也可以 自行出售给收购人员或再生资源回收企业. 低值可回收物 (玻 璃等) 由再生资源回收公司进行兜底回收, 财政对回收企业予 以适当补助.
3、有害垃圾 (1)主要品种 废电子产品,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 池),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 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 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相纸等. 医院产生的医疗废弃物, 必须单独收集, 按照环保的相关 规定,由专业处理公司进行密闭收运和处置. (2)容器设置 每个分类试点设置不少于
1 处的收集点,按照便利、快捷、 安全原则, 由承包公司负责收运到有害垃圾投放容器或临 时储存场所,并在储运场所醒目位置设置有害垃圾标志. (3)收运处置 由承包公司用专用车辆收集至暂存点,并负责委托相关 环保企业对有害垃圾,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分类后,定 期收运和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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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建筑(装修)垃圾 (1)主要品种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或个人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各 类建筑物、 构筑物、 管网等以及房屋装饰装修房屋过程中所产 生的弃土、弃料及其它废弃物. (2)容器设置 以居民小区、建筑工地等为单位设置建筑(装修)垃圾 临时堆放点, 并设置明显标志标牌, 避免生活垃圾混入装修垃 圾.专人清理,避免扬尘,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3)收运处置 建筑(装修)垃圾应交给经核准的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 单位运输处置, 任何单位不得擅自倾倒、 抛撒或堆放建筑垃圾. 建筑 (装修) 垃圾近期内暂时收运到石井乡建筑垃圾暂存场存 放, 不得混入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或焚烧厂处置, 待我区建筑 垃圾综合利用项目建成后, 再转运至综合利用项目进行终端处 理.
5、大件垃圾 (1)主要品种 日常生活中产生的体积较大、整体性强的沙发、席梦思、 板床等家具,需要拆分后再处理的废弃物品. (2)容器设置 分类试点根据居民习惯,设置大件垃圾临时堆放点,并 安装明显标志标牌, 避免其他生活垃圾混入, 配备专人清理维
6 护,推行预约上门服务. (3)收运处置 由承包公司委托有资质的企业统一收运, 进行破碎、 分拣 处置.大件垃圾收运、处置的费用由个人承担.
6、其他垃圾. (1)主要品种 除上述垃圾以外的生活垃圾,主要包括惰性垃圾(灰土、 煤渣等)、不可降解的一次性用品、普通无汞电池、烟蒂、不 适宜回收循环使用和资源利用的纸类等难以回收的废弃物. (2)容器设置 按照垃圾产生量,配备其他垃圾收集容器.容器大小、 设置数量、颜色、标志等应符合国家标准. (3)收运处置 由环卫承包公司进行收运,采用焚烧或填埋进行最终处 置.
三、强制推进方法 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单位要发挥好示范带头作用,2018年年底前, 完成垃圾分类投放工作,以点带面,逐步推进,2020年底前,完成城区 范围内党政机关、医院、学校实行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并逐步扩大实施 范围,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处理系统,形成可复制、可 推广模式.同时,引导居民逐步养成主动分类的习惯,形成全社会共同 参与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