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会说话的鱼 | 2019-07-01 |
2018 年部门综合预算说明
一、 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实施煤炭生产安全法律、法规和政府规章;
监督煤炭企业执行有关煤炭生产安全法律、法 规和技术规范、规程及标准;
组织编制煤炭生产安全规划,参与制定煤炭资源治理整顿、综合利用和结构 调整意见;
指导市县煤炭生产安全监管工作.
(二)负责全省煤炭生产安全的监督管理;
组织对煤矿安全进行日常性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煤矿违 法违规行为;
监督煤矿企业事故隐患的整改并组织复查验收, 督促市县政府依法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 的矿井;
组织指导煤矿安全专项整治,负责煤矿事故调查处理.
(三)依法负责煤矿生产能力和煤炭经营资格的监督管理;
依法查处超能力生产和违规经营行为;
配 合有关部门开展煤炭超载整治、依法取缔非法储煤场(点) ;
参与全省煤炭产运销政策、措施的制定.
(四)负责全省煤炭生产安全的科技进步工作;
组织协调煤炭生产、安全技术研究和新技术的推广应 用;
依法承担煤炭行业准入监管责任;
负责煤矿企业的设立和矿井关闭、报废审批工作;
负责煤矿升级改 造方案和煤矿建设项目的安全技术审查工作;
负责煤炭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
2
(五)负责全省煤炭行业安全培训工作;
组织煤矿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 训和考核工作,审核发放煤矿矿长资格证、矿长安全资格证.
(六)负责全省煤炭生产、安全等经济技术指标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负责煤矿安全信息网络的建设和 管理工作.
(七)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8 年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8 年,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煤炭产业发展和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坚持 稳中求进总基调,贯彻落实安全发展理念,着力加强稳价促产、安全生产、淘汰落后、调整结构、科技创 新等工作,促进煤炭产业稳定健康发展.重点抓好以下
6 项工作:
(一)积极采取措施,促进煤炭产量稳步提升 充分发挥煤炭产销存调度和煤价定点监测作用,定期发布煤炭产销存及价格动态信息,指导煤矿合理 生产营销;
修订完善煤炭经营管理办法,积极配合开展煤炭经营执法检查,稳定煤炭市场.积极释放先进 产能. 按照国家发改委和省政府有关释放优质产能和保证煤炭供应精神, 对开采条件好、 采用机械化技术、 煤质优良、联合试运转超期的新建、改扩建和接续煤矿项目再次延长试运转期限,对建设手续不完善但已 建成的新建煤矿批准进行试生产,释放产能
6536 万吨/年.加强煤炭质量管理.完善商品煤管理办法,配 合有关部门加强商品煤管理和散煤综合治理,提升煤炭质量,稳定煤炭价格.
3
(二)加强重特大事故预防,促进煤矿安全形势持续向好 落实安全责任.将发生重大事故、瞒报谎报事故、重大隐患不整改、未经批准擅自恢复生产等严重失 信行为的企业列入 黑名单 ,实施联合惩戒;
加大矿长、总工程师、班组长等人员安全培训考核管理和 惩处力度,加大事故矿井依法关闭力度,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制定市县煤矿安全监管工作考核办法, 定期对市县监管工作进行考核, 强化落实重大安全问题每季度向同级党委政府及社会通报制度, 推动市县 落实监管责任.强化灾害治理.以瓦斯、水害、冲击地压、大冒顶为重点,建立超前治理、区域治理和综 合治理相结合治理体系.对关中地区煤矿进行通风系统评估,简化优化通风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