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星野哀 | 2019-07-01 |
七、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2018 年 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项目名称:房租物业水电费用、造价指标编制及专项业 务费 设立的政策依据:1.《房屋租赁合同》、《关于对乌鲁 木齐建辰等物业管理公司居民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收费标准 批复》(乌市房价【2003】58 号)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物
16 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3.关于改变自治区工程造价管理总 站经费形式的批复(新机编办[2009]42 号);
4.《建筑工 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 乡建设部令第
16 号令;
5.《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推 进工程造价管理改革的指导意见》(建标[2014]142 号);
6. 自治区党委《关于推进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实施意 见》;
7.《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新疆 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38 号);
8.《自治区住房和 城乡建设厅关于深化工程造价管理改革的实施意见》新建标 【2016】10 号文等. 预算安排规模:179 万元 项目承担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资金分配情况:印刷费 33.08 万元、取暖费
5 万元、物 业管理费
5 万元、租赁费
20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
3 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 112.92 万元 资金执行时间:2018 年2月至
2018 年12 月
八、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2018 年 一般公共预算 三公 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2018 年 三公 经 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 4.5 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
0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 4.5 万元,公 务接待费
0 万元.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