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捷安特680 | 2019-07-01 |
电话:0800-012-666) 或友邦人寿网站 (www.aia. com.tw),以保障您的权益.本商品之预定附加费用率:最高 2.65%,最低 2.65%. 10. 保险商品属於强制执行法规定之可执行财产标的,债权人仍得对保险契约向法院声请强制执行. 11. 本保险为不分红保险单,不参加红利分配,并无红利给付项目. 12. 人寿保险之死亡给付及年金保险之确定年金给付於被保险人死亡后给付於指定受益人者,依保险法第一百十二条规定不得作为被保险人之遗产,惟如涉有规避遗产税等 税捐情事者,稽徵机关仍得依泄厮胺ü娑蛩熬杌绶ǖ谑踔凰ㄊ抵士嗡霸虬炖.相关实务案例请至友邦人寿网站 (www.aia.com.tw) 查询. 13. 税赋相关法令、解释及其变更可能影响保险给付是否可适用保险商品税赋优惠规定. 14. 解约金与应缴保险费加计利息之累计值比例说明 ( 依财政部 92.03.31 台财保字第
0920012416 号令,及行政院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 93.12.30 金管保字第
09302053330 号 函规定办理 ),利率为 1.08%.( 以趸缴保费
100 万元,年金累积期间
20 年为例 )( 试算的宣告利率 =Min(2.70%, 1.08%+1%)=2.08%) 性别 男性 女性 保单年度末
5 岁35 岁65 岁5岁35 岁65 岁5101% 101% 101% 101% 101% 101%
10 107% 107% 107% 107% 107% 107% 性别 男性 女性 保单年度末
5 岁35 岁65 岁5岁35 岁65 岁15 113% 113% 113% 113% 113% 113%
20 119% 119% 119% 119% 119% 119% 英属百慕达商友邦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台湾分公司 地址:10669 台北市大安区敦化南路
2 段333 号17 楼 免费服务 ( 申诉 )
电话:0800-012-666 文宣控管编号 ( 禾):LHISDA-DM-(PSS)-20190409 第2页,共2页给付项目 给付内容 年金给付 ( 注1) 被保险人於年金给付开始日仍生存者,依要保人与本公司约定之下列其一方式给付予被保险人: 1.【一次给付】给付计算至年金给付开始日为止的「年金保单价值准备金」后,契约终止 2.【分期给付】於年金给付开始日之当日及其后的周年日,每次给付「年金金额」至保险年龄达
110 岁, 契约终止 ( 注2) 返还年金保单 价值准备金 被保险人身故时,依身故时点按下列方式给付后,契约终止: 1.【年金给付开始日前】返还年金保单价值准备金 2.【年金给付开始日后】(1) 保证期间内:依预定利率一次贴现给付「未支领之年金余额」( 注3) (2) 保证期间届满后:本公司不再负给付年金之责 项目说明年金累积期间 契约生效日至年金给付开始日前一日之期间 年金给付的开始 要保人投保时可选择於第
6 保单周年日届满后之一特定日做为年金给付开始日,但不得超过 被保险人保险年龄达
86 岁之保单周年日;
要保人不做给付开始日的选择时,以被保险人保险 年龄达
70 岁之保单周年日做为年金给付开始日 年金保单价值准备金 的计算 依保单年度按下列顺序计算所得之金额: (1)【第1保单年度】已缴保险费扣除附加费用 【第2保单年度及以后】保单年度初之年金保单价值准备金 (2) 扣除要保人申请减少年金保单价值准备金之金额 (3) 每日依前
2 款之净额加计按宣告利率以单利法计算之金额 给付项目 重要说明 (详细内容请参阅保单条款) 注1:要保人未约定年金给付方式,而被保险人於年金给付开始日仍生存且本契约有效者,本公司以一次给付方式办理. 注2:「年金金额」的计算方式为在年金给付开始日时,以当时之年金保单价值准备金 ( 如有保险单借款应扣除保险单借款及其应付利息后 ),依 时预定利率 ( 系指於年金给付开始日用以计算年金金额之利率 ) 及年金生命表计算每年给付年金金额. 每年领取之年金金额低於 NT$6 万元时,仅适用一次给付.若年金给付开始日的年金保单价值准备金已逾年领年金金额 NT$120 万元所需之年 金保单价值准备金,其超出的部份之年金保单价值准备金返还予要保人. 年金给付期间,要保人不得终止本契约. 注3:「未支领之年金余额」系指被保险人於本契约年金保证期间内尚未领取之年金金额. 年金给付开始日前,要保人得申请减少其年金保单价值准备金,每次减少之年金保单价值准备金不得低於 NT$1,000 元且减额后的年金保单价值准 备金不得低於 NT$5,000 元.减少部分之年金保单价值准备金,视为契约之部分终止,其解约金计算,依保单条款规定办理. 附加费用 = 趸缴保险费 * 附加费用率 解约费用 = 申请解约之年金保单价值准备金 * 解约费用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