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Cerise银子 | 2019-07-01 |
1 ―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文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文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文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文件 桂环发〔2014〕35 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 广西壮族自治区不纳入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 建设项目目录(第一批)的通知 各市、县环境保护局: 为推进简政放权,进一步优化和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 价管理工作,提高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效能,促进我区小微企业 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 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253 号)和《建设项目环 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第
2 号令)等有关法 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广西壮族自治区 ―
2 ― 不纳入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建设项目目录(第一批)》(详见 附件,以下简称《目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一、列入《目录》的建设项目,不需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 批手续.
二、列入《目录》的建设项目,在设计、建设和运营过程 中应遵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和政策规定,自觉 接受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日常监督管理.
三、《目录》自2014 年10 月1日起施行,由我厅负责解 释,并将根据实际情况适时修订.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不纳入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建设项 目目录(第一批)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2014 年9月22 日 (信息是否公开:主动公开) ―
3 ― 附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不纳入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目录 (第一批) 序号 项目类别 备注 一 社会事业与服务 1. 图书、影视制作、动画制作等文化创意类项目. 不含影剧院的 2. 早教中心、婴幼儿护理中心、家庭式幼儿园. 3. 健康场所、老年服务中心等一般社区服务设施. 无强噪声设备的 4. 社区个体诊所. 不含输液的 5. 单纯住宿的旅馆、招待所. 位于城市规划区内,需接 入市政污水管网且不涉及 燃煤锅炉的 6. 广告字牌制作 不涉及环境敏感区的 7. 铝合金门窗组装. 不涉及环境敏感区的 8. 不含喷涂的汽车美容、装潢服务,不含喷漆的机动车 保养、加气补胎、洗车场、干式洗车点. 不涉及环境敏感区且可接 入市政污水管网的 9. 家用电器维修;
摩托车修理店. 属微型企业范围的 10. 手工工艺品作坊、定制皮鞋店. 不涉及化学处理工艺的 11. 建筑用水泥砖加工. 属微型企业范围的,不涉 及环境敏感区 12. 金属加工、木材加工、玻璃加工、彩瓦加工、腻子粉 加工 (不含原料生产的) , 棉絮加工店, 服装加工 (不 含水洗、印染的) . 属微型企业范围的,且不 涉及居民楼、学校、医院 等敏感区 13. 商品(不涉及危险品)储存、包装、配送. 不含建筑物建设的 14. 空气、水质、噪声自动监测站建设工程. 15. 标志牌的设立和打桩定界. 16. 使用清洁能源的且无油烟产生的面食店(包括包子 店、馄饨店、面条店、面包糕点加工店) 、粥店、冷 热饮店、茶饮店、蒸点店、小吃店、甜品店、饮品店、 咖啡店、米粉店等店面的设立. 17. 利用现有建筑,不涉及土建施工的以下项目: 教育培训、科研设计、软件开发、广告设计、信息服 务、电子商务、单位自用的信息中心,广播电视有线 覆盖项目、 有线通讯项目、 直播项目, 网络信息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