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赵志强 | 2019-07-01 |
一、编制的目的和意义 根据 十二五 规划《纲要》提出的 建立完善温室气体统计 核算制度,逐步建立碳排放交易市场 和《 十二五 控制温室气 排放工作方案》 (国发[2011]
41 号)提出的 加快构建国家、地方、企业三级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工作体系,实行重点企业直接报送 温室气体排放和能源消费数据制度 的要求,为保证实现
2020 年 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
2005 年下降 40%-45%的目标, 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编制了 《中国电网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 与报告指南(试行) 》 ,以帮助企业科学核算和规范报告自身的温室 气体排放, 制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控制计划, 积极参与碳排放交易, 强化企业社会责任.
同时也为主管部门建立并实施重点企业温室气 体报告制度奠定基础,为掌握重点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情况,制定相 关政策提供支撑.
二、编制过程 本指南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委托北京中创碳投科技有限公司专 家编制. 编制组借鉴了国内外有关企业温室气体核算报告研究成果 和实践经验,参考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印发的《省级温室气体 清单编制指南(试行) 》 ,经过实地调研、深入研究和案例试算,编 制完成了《中国电网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和报告指南(试行) 》 .本指南在方法上力求科学性、完整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 ? ? 编制过程中得到了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 国家电网公司等单位专家 的大力支持.
三、主要内容 《中国电网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 》包 括正文的七个部分以及附录,分别明确了本指南的适用范围、相关 引用文件和参考文献、所用术语、核算边界、核算方法、质量保证 和文件存档要求以及报告内容和格式. 核算的温室气体为二氧化碳 和六氟化硫(不核算其他温室气体排放) ,排放源包括使用六氟化 硫的设备的修理和退役过程以及输配电损失引起的排放. 适用范围 为从事电力输配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或视同法人的独立核算单 位.
四、需要说明的问题 电网企业的温室气体排放包括输配电损失引起的二氧化碳排 放以及使用六氟化硫设备修理与退役过程产生的排放两部分. 使用 六氟化硫的设备运行过程中也会产生泄漏, 但是气体的泄漏率低且 监测难度大,因此暂不考虑这部分的排放. 鉴于企业温室气体核算和报告是一项全新的复杂工作, 本指南 在实际运用中可能存在不足之处, 希望相关使用单位能及时予以反 馈,以便今后做出进一步的修改. 本指南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并负责解释和修订. ? ? 目录
一、适用范围
1
二、引用文件和参考文献
1
三、术语和定义
1
四、核算边界
2
五、核算方法
3
(一)使用六氟化硫设备修理与退役过程产生的排放
3
(二)输配电引起的二氧化碳排放
4
六、质量保证和文件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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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报告内容和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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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告主体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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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温室气体排放量
6
(三)活动水平及其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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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排放因子及其来源
7 附录一:报告格式模板
8 附录二:相关参数缺省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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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中国电网企业温室气体排放量的核算和报告. 中 国境内从事电力输配的企业可按照本指南提供的方法核算企业的 温室气体排放量,并编制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如电网企业生产 其他产品且存在温室气体排放的, 则应按照相关行业企业的温室气 体排放核算和报告指南核算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