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飞翔的荷兰人 | 2019-07-01 |
1 ― 河池市环境保护局文件河环审〔2018〕1 号 河池市环境保护局 关于广西宜州市川源丝绸家纺有限公司蚕丝棉 加工产业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广西宜州市川源丝绸家纺有限公司: 你公司提交的《广西宜州市川源丝绸家纺有限公司蚕丝棉加 工产业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以下简称《报告书》)、 河池市环境保护技术中心出具的《广西宜州市川源丝绸家纺有限 公司蚕丝棉加工产业环境影响报告书技术评估意见的函》(河环 技函〔2017〕25 号)以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项目代码:2016-451281-17-03-006642)属新建 性质,选址位于河池市宜州区洛西镇洛西街北面,占地面积约 ―
2 ― 10182.
74m2 ,由三个地块(地块
1、地块
2、地块 3)组成,地块
2 为原宜州市帛绮美家纺有限公司,拟对原有设备进行拆除后, 利用遗留厂房布置仓库、蚕丝被加工车间.项目以干茧为原料, 经过打绵、煮茧、漂白、拉棉、成型行缝等工序年产蚕丝棉
320 吨.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生产车间)、辅助工程(仓库、 蚕丝被加工车间、烘干房)、公用工程(锅炉房、燃料堆场、供 排水工程、供配电工程、消防工程)及环保工程(废气处理系统、 废水处理系统)等.项目总投资
2000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173 万元.
二、你公司应认真落实《报告书》及《广西宜州市川源丝绸 家纺有限公司蚕丝棉加工产业环境影响报告书技术评估意见的 函》(河环技函〔2017〕25 号)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要求和污染 防治设施、措施,严格执行污染防治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 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 三同时 制度.同意你单位 按照《报告书》中所列的建设项目的性质、地点、规模、生产工 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及下述要求进行项目建设.
三、项目建设应重点做好以下环境保护工作:
(一)本项目茧库、丝绵加工车间、污水处理站及烘干车间 设置 200m 卫生防护距离, 卫生防护距离内不得建设学校、 医院、 居民区等环境敏感建筑.
(二)按照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 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环发〔2015〕4 ―
3 ― 号)等相关要求,制订环境风险应急预案,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 施.
(三)落实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 制方案》(环发〔2015〕162 号),公开项目环境信息,接受社 会监督,并主动做好项目建设和运营期与周边公众的沟通协调, 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采纳公众的合理意见,满足公众 合理的环境诉求.
四、建设单位要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 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的环境保护 三同时 制 度并依法申报排污许可证.项目开工建设前应向项目所在地的环 境监察机构进行开工备案.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定 的相关标准和程序,完成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其配套建 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未经验 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五、建设单位在接到本批复20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书》 送达宜州区环境保护局,并按规定接受辖区环保部门的监督检 查.
六、宜州区环境保护局按规定对项目做好建设期及试运行期 的环境监督检查工作,发现环境问题及时上报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