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 2019-07-01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12.26 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2014.4.24 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第八次会议修订,2015.1.1 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2018 年修改) 》 主席令第二十四号, 2018.12.29.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 年修正)》
2018 年10 月26 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第二次修正;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修订)》,2017 年6月27 日第十二届 杭州雅妍化妆品有限公司年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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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2018.1.1;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2018 年修改)》主席令第二十 四号,2018.12.29;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6 年修订)》,2016 年 主席令第
57 号,2016.11.7;
7、《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8 年8月31 日第十三届全国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682 号,2017.10.1 施行;
9、《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 , 国务院, 国发[2015]17 号,2015.4.2;
10、《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8 年修改)》,生态环境 部令第
1 号,2018.4.28 实施;
11、《关于印发的通 知》,环环监[2018]48 号,2018.6.7;
12、《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 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修订,2016.5.27 通过,2016.7.1 实施;
13、《浙江省水污染防治条例》 , 浙江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 2013.12.19;
14、《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17 年第二次修正)》,浙江 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2017.9.30;
15、《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
364 号颁布, 2018.3.1;
16、《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浙江省人民政府,浙政发 [2012]15 号,2012.2.20;
17、《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 , 浙政 发[2016]12 号,2016.03.30;
18、《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浙环发[2007]11 号,2007.2.15;
19、《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固体废物环境管理的通知》,浙环发 [2009]76 号,2009.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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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浙江省生态保护红线的通知》浙政发 〔2018〕30 号,2018.7.20.
21、《关于印发 的通知》,浙环发[2012]10 号,2012.02.24;
22、《浙江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的函》,浙环函[2015]195 号,2015.6.8;
23、《浙江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发布及的通知》,浙环发[2015]38 号,2015.10.23 施行;
24、《关于印发的函》,浙环函 [2017]153 号,2017.4.28;
25、《关于印发的通知》,浙政发 [2018]35 号,2018.9.25;
26、《关于印发《浙江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方案》的通知》,浙环发 [2013]54 号,2013.11.4;
27、《关于印发的通知》(浙江省环境保护厅,浙环函[2011]247 号,2011.5.13 起施行);
28、《关于印发的 通知》(浙江省环境保护厅,浙环发[2012]10 号,2012.4.1 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