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梦里红妆 | 2019-07-01 |
(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2222) 公告 持续关连交易 董事会宣布,於2017年12月22日,本公司(i)与德豪润达订立运输及仓储服务框 架协议,,
本集团同意向德豪润达及其联系人提供运输及仓储服务;
及(ii) 与新加坡雷士订立销售框架协议,,
本集团同意向新加坡雷士及其联系人 销售产成品. 上市规则的涵义 於本公告日期,德豪润达为本公司的主要股东,持有本公司约24.30%的已发行 股本.因此,德豪润达为上市规则第14A章下本公司之关连人士.故此,本集团 与德豪润达之间的交易构成上市规则下本公司之关连交易. 由於根耸浼安执⒎窨蚣苄橄钕轮甓壬舷藜扑愕囊幌罨蚨嘞钍视冒俜 比率高於0.1%但低於5%,故运输及仓储服务框架协议项下的交易须遵守上市规 则第14A章项下申报、公告和年度审核的规定,但获豁免遵守独立股东批准的规 定. 於本公告日期,王冬明先生持有新加坡雷士60%的股权权益.王冬明先生亦为 本公司执行董事.因此,新加坡雷士为上市规则第14A章下本公司之关连人士. 故此,本集团与新加坡雷士之间的交易构成上市规则下本公司之关连交易. 由於根劭蚣苄橄钕轮甓壬舷藜扑愕囊幌罨蚨嘞钍视冒俜直嚷矢哽 0.1%但低於5%,故销售框架协议项下之交易须遵守上市规则第14A章下申报、 公告及年度审核之规定,但获豁免遵守独立股东批准之规定.
2 背景 董事会宣布,於2017年12月22日,本公司(i)与德豪润达订立运输及仓储服务框架 协议,,
本集团同意向德豪润达及其联系人提供运输及仓储服务;
及(ii)与新 加坡雷士订立销售框架协议,,
本集团同意向新加坡雷士及其联系人销售产 成品. 运输及仓储服务框架协议 运输及仓储服务框架协议之主要条款 订约方 本公司 (作为服务提供方) ;
及 德豪润达 (作为买方) 交易 根耸浼安执⒎窨蚣苄,本集团同意按非排他性基 准向德豪润达及其联系人提供运输及仓储服务. 订约方将根耸浼安执⒎窨蚣苄榈奶蹩罹吞囟ǚ 订立独立协议.该等独立协议将於一般及日常业务过程中 按照一般商业条款订立.付款安排应於独立协议中规定. 定价 由本集团所收取的价格将由订约方通过公平磋商参照市场 现行收费标准厘定.在具体厘定市场价时,本公司的业务 部门会收集相关市场信息,包括但不限於至少两名独立第 三方运输及仓储服务供应商就相同或类似服务所报价格, 并准备报价方案,提交本公司的市场部门审核,或视实际 情况 (如交易金额及规模等) 由本公司的市场部门进一步上 报本公司的管理层审核. 协议期限 运输及仓储服务框架协议之期限为自2018年1月1日起三年. 建议年度上限 运输及仓储服务框架协议项下截至2018年、2019年及2020年12月31日止三个年度 每年的建议年度上限分别为人民币60,000,000元、人民币80,000,000元及人民币 100,000,000元.董事会经考虑(i)德豪润达与其他物流服务供应商的历史交易额;
(ii)德豪润达的销售量之预期增长;
及(iii)物流市场之现行价格后厘定上述年度上 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