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元素吧里的召唤 | 2019-07-01 |
4、取缔散煤销售点.结合洁净型煤替代和污染围城治理工 作,排查取缔散煤销售点、煤矸石和粉煤灰堆场.无环评的型煤 加工点,禁燃区内的散煤销售点、煤矸石堆放点、型煤加工点和 其他区域非法设置的散煤堆存点一律依法取缔. 责任单位:区工商分局、孙旗屯乡、辛店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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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工业污染防治 1.工业废气提标治理.铸造、石材加工等行业实施工业废气 提标治理,实现达标排放. (1)铸造工业.2017年10月底前,铸造企业拆除燃煤(炭) 设施,改用清洁能源,对冶炼废气、翻砂工艺和表面处理工艺的 粉尘实施治理,大气污染物排放达到《河南省工业窑炉大气污染 物排放标准》(DB 41/1066-2015)表1要求,特征大气污染物排 放达到表2要求,颗粒物无组织排放达到表3要求. 责任单位:区环保分局 (2)石材加工企业.2017年7月底前,石材加工企业采取密 封、收集净化、湿法作业等措施,对破碎、筛分、加工、装卸环 节的粉尘实施治理,解决粉尘无组织排放问题. 责任单位:区环保分局 2. 工业堆场粉尘防治.辖区工业企业的煤场、灰场、渣场、 料场全部建成全封闭的储煤场,散流体采取密封存放,并落实道 路硬化、车辆冲洗、密闭输送等防尘措施. 责任单位:区环保分局
3、 小散乱污 企业整治.2017年8月底前,按照 拆除生 产设备和设施,清除生产原料,处置遗留污染,断水断电,注销 有关手续,有条件的恢复原状 的标准,取缔未能通过环保违法 违规项目清理整改的 小散乱污 工业企业. ―
5 ― 责任单位:区环保分局,孙旗屯乡、辛店镇 4.推进重点行业清洁生产.组织实施《河南省工业企业清洁 生产水平提升计划(2015-2018)》,在有色、建材、化工等行 业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项目,对重点企业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 审核. 责任单位:区项目服务和经济发展局、区环保分局
(三)挥发性有机污染防治 1.包装印刷行业.2017 年9月底前,重点包装印刷企业对 印刷、 喷绘工艺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实施治理, 消除无组织排放, 采用回收技术或销毁技术对收集后的 VOCs 进行净化治理. 责任单位:区环保分局 2. 开展机动车维修废气治理.按照 分类治理,分批实施 的原则, 开展辖区机动车维修行业废气治理.
2017 年10 月底前, 完成辖区一类维修企业废气治理.建设喷涂工艺废气收集净化设 施,解决无组织排放问题. 责任单位:区环保分局
(四)机动车污染防治 1.加强机动车行驶管控. 严禁无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 (即 排气不达标)的机动车禁止上路行驶,违规行驶的由公安部门依 法查处. 城市区、 高速公路进出口全部安装机动车电子监控系统, 对黄标车和 冒黑烟 车辆实施自动监控.发现黄标车时,就地 ―
6 ― 扣留车辆,强制办理淘汰手续.切实做好黄标车禁行工作.严禁 办理二手黄标车过户手续.按照《城市区货车限行黄标车进行通 告》做好机动车行驶管控工作. 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
2、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2017 年,完成市政府下达的黄标 车和老旧车淘汰任务,淘汰辖区所有的黄标车和老旧车.公安部 门负责注销车户,追缴车辆;
商务部门负责监督车辆拆解,解决 好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拆解问题. 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区商务办、区环保分局,孙旗屯乡、 辛店镇
3、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申报.2017 年6月底前,完成非道 路移动机械(指不在道路上行驶的以汽油或者柴油为燃料的工程 施工、农业作业等机械)的排查申报工作,建立辖区非道路移动 机械清单台账. 责任单位:区环保分局、区农村和社会事务局、区城市监察 管理局,孙旗屯乡、辛店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