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烂衣小孩 | 2019-07-01 |
一、满期生存保险金 如果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期满日3 零时生存,我们按本合同期满时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满期生存保险金,同 时本合同终止.
二、身故保险金 1. 如果被保险人投保时年龄未满
18 周岁, 且在年满
18 周岁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4 零时之前身故, 我们 无息返还本合同的已交保险费,同时本合同终止. 上述已交保险费根据被保险人在趸交5 的交费方式下对应的保险费率,以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的基本保 险金额为基础,按投保时被保险人的年龄计算. 2. 如果被保险人在
18 周岁的保险单周年日零时之后身故,或被保险人投保时年龄已满
18 周岁且在本合 同保险期间内身故,我们按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同时本合同终止.
1 周岁:指按照居民身份证、军官证、警官证、士兵证等有效身份证件中记载的出生日期计算的年龄.
2 保单年度: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从保险合同生效日或年生效对应日零时起至下一年度保险合同生效对应日 零时止为一个保单年度.如果当月无对应的同一日,则以该月最后一日为对应日.
3 本合同期满日:指保险单或批注上列明的合同生效日经过保险期间后的对应日.如果当月无对应的同一日, 则以该月最后一日作为对应日.
4 保险单周年日:指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每一个保单年度内本合同生效日期的对应日.如果当月无对应的同一 日,则以该月最后一日为对应日.
5 趸交:指一次性支付保险费. 太平稳得赢B款两全保险,第4页,共8页 第七条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我们不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的责任: 1. 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 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 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之日起
2 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6 的除外;
4. 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7 ;
5. 被保险人酒后驾驶8 ,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9 ,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10 的机动车;
6. 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 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
1 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我们向其他权利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11 .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我们向您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第三部分 如何支付保险费 第八条 保险费的支付 本合同的交费方式为趸交,并在保险单或批注上列明. 第四部分 如何申请保险金 第九条 受益人 除另有约定外,满期生存保险金的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 您或者被保险人可以指定一人或多人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 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为多人时,可以确定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
如果没有确定份额,各受益人按照相等份 额享有受益权. 被保险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12 的,可以由其监护人指定受益人. 您或者被保险人可以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并书面通知我们.我们收到变更受益人的书面通知后,在保 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上批注或附贴批单. 您在指定和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时,必须经过被保险人同意.
6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一种是指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另一种是指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十二条及第十三条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