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ys520855 2019-07-01

电话: 2187232)就居留许可有效性进行咨询,并在海外学生事务科工作 人员指导下完成居留证件变更申请事宜(如需). 注意事项 1.新生应在《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内办理新生注册手续.逾 期到校者, 应说明原因并办理补假手续, 请假手续最迟应于注册报 到日前5天以邮件形式发往[email protected], 开学后两周内未报到 者将予以取消入学资格. 2.新生入学应持与来校学习身份相符的有效证件,否则不予入 学.若发现身份弄虚作假,我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8 3.根据《厦门大学各类学生完费注册管理暂行规定》 ,学生必 须全额缴清应缴费用方可办理注册手续, 不按规定时间缴费者,不 予注册.中途辍学或被开除学籍者,本学期学费不退;

中途复学或 入学者须缴付本学期的全部费用. 4.所有免除校内住宿费用的新生,提前到校所产生的住宿费用 仍需由个人支付.校内住宿期间需一次性缴交押金,人民币 500--1000 元不等. (最新信息,请详细阅读随《录取通知书》所附《入学须知》 )

(二)在校管理 校际交流生

1、遵照两校校级协议,校际交流学生(下称 交流生 )经其 所在学校考核推荐,进入厦门大学学习.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必须遵 守中国的法律和厦门大学的规章制度,以及本校海外学生守则.

2、交流生属于普通进修学生,学习时间一般为半年至一年.

3、厦门大学对交流生实行两级管理方式: 1) 学生处海外学生事务科负责办理交流生的入学报到并提供相 应外事管理和指导.研究生院和教务处负责对教学事务进行指导. 2) 交流生所在学院负责办理具体入系事宜,包括课程注册, 书籍购买, 课程信息获得等,并对学生的学习和生活进行具体指导 和管理.

4、除两校协议中涉及减免的费用外,交流生必须自行承担在 厦门大学学习生活期间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5、交流生如符合校内住宿资格的,按照注册流程的指导前往 指定地点办理入住手续, 提前入住的住宿费用一律由学生本人自行 承担.宿舍由校内住宿部门按学生类别指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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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交流生除在所在学院进行主修课程学习外,允许在全校范 围进行课程的选修,但必须登录选课系统操作才可.对于需要选修的 课程,学生可根据派遣学校的相关要求、个人学习计划以及兴趣爱好 做出选择,不允许跨学生类别进行本硕博类别项目课程的选课. 1)选课时间 本专业及跨专业课程:新学期的开学初. 全校性选修课程: 网上选课系统的开放时间一般为每学期开学 初和学期末.新入学的交流生只能在每学期开学初选择课程. 对于 交流期为一年的交流生, 第二学期的选课时间为第一学期末和第二 学期开学初. 2) 选课流程 本专业课程: 开设课程和教学计划由所属专业教学秘书统一安 排.交流生在开学初凭入系通知书直接于教学秘书处获得课程、选 课方式等相关信息. 所属院系自行对选修课的数量及学分总数做出 限定. 跨专业课程:交流生在获取非本专业开设课程的相关信息后, 在教学秘书指导下通过两院审核批准后方可选修. 全校性选修课: 开设课程和教学计划由校教务处和研究生院统 一安排,采用网上选课. 注: 交流生务必登录相应的教务系统选课, 最终的成绩单将由 教务部门根据选课系统的记录出具, 未登录选课系统申请的课程无 法列入成绩单. 3) 其它 交流生应自行确认选课的有效性,即需确认学生系统、授课教 师、所属专业及选课专业教学秘书处均有个人选课记录, 以确保有 效学分的最终获得. 不得未经同意插班选课, 以防造成教务管理的 混乱.如有上述情况,所取得的成绩及学分视为无效. 7. 交流生在按要求选择课程,并通过考核后,即可顺利获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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