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匕趟臃39 | 2019-07-01 |
2 采购预算 (实质性要求) 采购预算:120.00 万元;
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无效.
3 最高限价 (实质性要求) 最高限价:120.00 万元;
(单价不超过
1000 元/台). 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无效. 采购项目分包采购的,在采购金额未超过采购项目总预 算金额的前提下,采购人可以在磋商过程中临时调剂各 包采购限价(预算金额不得调整;
财政预算明确到各包 的不得调整),临时调剂的内容,在评审报告中记录.
4 联合体 允许联合体
5 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 争预防措施 (实质性要求) 1.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防范和惩处政府采购中不 正当竞争行为的通知》 (川财采购[2017]63 号)供应商 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过程中,不得无偿或以低于所提供 的货物、工程、服务的成本价格报价.在评审过程中, 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响应文件涉嫌无偿或低于成本价报 价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政 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财政部令第
87 号) 第六十条、 《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工作规程 (修订) 》 (川财采[2016]53 号) 第三十一条等规定提供相关证明 材料, 证明其报价的合理性, 无法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其投标文件、响应文件应当按照无效(投标)处理.在 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过程中,采购人通过调查核实供 应商确实无偿或低于成本价报价,可能导致无法按照政 府采购法律制度规定和政府采购合同约定履约的,可以 不确定该供应商作为中标、成交供应商. 2.供应商的书面说明材料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 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 主营业务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 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3.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 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由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 人/本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4.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磋商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 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 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
5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5.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 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递 交有效书面说明书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 无效处理.
6 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 者扣分(实质性要求) 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
1、对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 (川 财采[2015]33 号) 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直接从总分中扣除
5 分,且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直至 总分扣完为止.
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 况在投标文件中进行承诺.
7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 政府采购政策
1、鼓励节能政策:《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 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 号);
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 布的节能清单中产品.
2、鼓励环保政策:《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关于环境 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
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 公布的环保产品清单中的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