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会说话的鱼 | 2019-07-01 |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
2017 年底,昌吉州城乡规划管理局占用使用国有 资产总体情况为 113.75 万元. 1.房屋
0 平方米,价值
0 万元. 2.车辆
2 辆,价值 55.53 万元;
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2 辆,价值 55.53 万元. 3.办公家具价值 14.63 万元. 4.其他资产价值 43.59 万元. 单位价值
50 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0 台(套),单位价值
100 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0 台(套).
2018 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经费、50 万元以上大 型设备及单位价值
100 万元以上大型设备经费.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18 年度,本年度实行绩效管理的项目
1 个,涉及预算 金额
5 万元.具体情况见下表(按项目分别填报): 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2018 年度) 填报单位:昌吉州城乡规划管理局 项目名称 专项业务经费 项目属性 新增项目 延续项目√ 主管部门 昌吉州城乡规划管理局 项目实施单位 昌吉州城乡规划管理局 项目起止时间 201801-201812 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 项目资金(万元) 资金总额:5 万元 财政拨款:5 万元 自有资金 经营性收入 其他收入 其他 单位职能阐述 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城市发展及城市规划的方针、政策和 法律、法规;
指导全州城市规划、村镇规划、城市勘察和市政工程测 量工作,组织、指导编制自治州城镇体系规划、城镇总体规划、风景 名胜区规划、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村镇规 划以及各类专业、专项规划;
负责城乡建设用地和建设项目的规划管 理工作;
负责规划行业和规划设计市场的管理;
负责组织各项规划实 施情况的检查和各类建设项目的规划监督管理,负责自治州城乡规划 的行政执法管理;
负责组织、指导城乡规划管理地理信息系统建设和 城建档案资料管理;
参与自治州国土和区域规划以及大中型建设项目 的可行性研究工作;
负责城市雕塑和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规划管 理工作等 项目概况 组织、指导编制自治州城镇体系规划、城镇总体规划、风景名胜 区规划、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村镇规划以 及各类专业、专项规划;
组织各项规划实施情况的检查和各类建设项 目的规划监督管理,组织自治州城乡规划的行政执法管理;
项目立项情况 项目立项的依据 规划局职能 项目申报的可行性 按照
2017 年运行经费进行预算, 确保规划业务 正常运行 项目申报的必要性 确保城乡规划管理工作顺利开展 项目实施进度 计划 项目实施内容 开始时间 完成时间 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 区管理事务行政运行 2018.01 2018.12
(五)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安 排的财政拨款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 专项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 (主要是教育收费) 、其他非税收入.
四、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五、 基本支出: 包括人员经费、 商品和服务支出 (定额) . 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六、项目支出:部门支出预算的组成部分,是州本级部 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 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