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此身滑稽 | 2019-07-01 |
6 号和
7 号厂房从事生产活动,6 号房为注塑车间,分为办公区, 注塑区,原料堆放区,机加工区.7 号房为挤出车间,分为挤出成型区,原料堆放区,切 割区,办公区.具体情况详见厂区平面布置图(附图 3) .
7、产业政策 本项目为塑料板、 管、 型材制造项目, 未被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 (2013 年修正)中限制和淘汰类项目,不属于《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限制、 淘汰目录和能耗限额》 (2015 年本,苏政办发〔2015〕118 号)中限制、淘汰类项目、不 属于《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 年本) 》及关于修改《江苏省工业 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 年本) 》部分条目的通知(苏经信产业[2013]183 号) 中规定的限制类和淘汰类,不属于《苏州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2007 年本) 》中所列禁止、 限制和淘汰类项目,亦不属于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淘汰和限制的产业,根据《促进产业 结构调整暂行规定》 (国发〔2005〕40 号) ,本项目属于允许类项目,因此,本目符合国 家和地方产业政策.
8、生产制度和项目定员 本项目投产后无新增员工人数.项目年生产
300 天,一班制工作,每天工作
8 小时, 年运营时间
2400 小时.厂区不提供住宿,食物外包.
9、规划相容性
6 本项目位于昆山市玉山镇成功路
158 号, 根据昆山市玉山镇总体规划, 本项目位于工 业集中区, 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 且项目周边无风景名胜区、 自然保护区、 文物保护单位、 饮用水源地等环境敏感保护目标.因此,本项目的选址符合总体规划的要求,与当地规划 相容.项目选址合理.
10、与太湖流域管理要求相符性 根据《太湖流域管理条例(2011) 》中
第四章水污染防治第三十四条规定:太湖流域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合理规划建设公共污水管网和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实现雨水、 污水分流. 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
5 年内, 太湖流域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在城镇和重点 建制镇的生活污水应当全部纳入公共污水管网并经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处理. 《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三级保护区禁止下列行为:
(一)新建、改建、扩建化学制浆造纸、制革、酿造、染料、印染、电镀以及其他排放含氮、磷等 污染水体的企业和项目;
(二)销售、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