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戴静菡 | 2019-07-01 |
8 公众参与座谈会签到表 附件
9 公众参与调查样表 附件
10 公众参与意见采纳承诺 附件
11 租赁合同 附件
12 危废处理协议 附件
13 监测报告 附件
14 涂料成份盖章证明 附件
15 周边企业保证书 附件
16 活性炭厂家指标说明 附件
17 项目函审意见 附件
18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审批登记表 附件
19 建设项目清洁生产管理登记表
第一章 总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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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1.1 项目由来 郑州科瑞奇汽车配件有限公司是一家主要从事汽车配件加工、 喷漆的私营企 业.企业拟投资
200 万元建设年产
60 万件汽车配件生产线,拟选厂址位于中牟 县广惠街街道办事处 (原属白沙镇) 二十里铺村西、 商都大街南、 郑州永振东侧. 企业租用郑州建邦办公家具有限公司现有厂房建设年产
60 万件汽车配件项 目(郑州建邦家具有限公司不再进行建设生产),产品种类主要包括注塑、吹塑
32 万件/年,注塑并喷涂
28 万件/年.企业拟选厂址总占地面积 1300m2 ,所占土地 为工业用地(见附件
4 郑州建邦办公家具有限公司土地使用证).工程完成并营 运后可解决当地
20 人劳动就业问题,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1 年本(2013 年修正)》,本工程不属于 限制类与淘汰类项目,为允许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已在中牟县发改 委备案,备案编号:豫州中牟工[2013]00187 号,并经郑州市发改委复核同意.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
253 号)的规定,该项目建设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分类管理名录》(2015 年6月1日),本项目为汽车零部件生产(含喷漆),属 K 机械、电子/汽车、摩托车制造/零部件生产(含电镀、喷漆) ,需编制环境影 响报告书. 受建设单位委托,本单位承担了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接受委托后, 评价单位在现场调查、 资料收集分析、 类比调查的基础上, 结合工程特点、 性质、 建设规模和环境状况,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等有关规定,本着 科学、 公正、客观、严谨 的态度,编制《郑州科瑞奇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年产
60 万件汽 车配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1.2 编制依据 1.2.1 有关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
第一章 总则 -
2 -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 年1月1日);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00 年9月1日);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 年2月28 日);
(4)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 年3月1日);
(5)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5 年4月1日);
(6)《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 年7月1日);
(7)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3 年9月1日);
(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 第253 号);
(9)《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国发[1996]31 号);
(10)《国家环境保护 十二五 规划》;
(11)《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2013 年修正)》;
(12)《关于发布实施(2012年本)和 (2012年本)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98号);
(13)《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77 号);
(14)《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发[2012]9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