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丶蓶一 | 2019-07-01 |
批发和零售建筑装饰材料. 公司持有四川永星电子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四川永星" ) 99.34%股权.
2015 年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资产总额33,432.16万元,负债总额12,493.95万元(银 行贷款3,500.00万元,流动负债11,951.97万元),净资产20,938.21万元,资产负 债率37.37%,营业收入18,101.44万元,利润总额4,369.99万元,净利润3,682.68 万元.
4、北海银河城市科技产业运营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3年10月15日 注册地点:北海市西藏路银河软件科技园3号楼122号房 法定代表人:唐新林 注册资本:6,667万元 主营业务范围: 对城市科技产业项目的投资、 运营和管理 (不含制造、 生产) , 房地产开发经营. 公司持有北海银河城市科技产业运营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银河城运" ) 60% 股权.2015年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资产总额4,514.16万元,负债总额765.11 万元(其中包括银行贷款总额0,流动负债总额765.11万元),净资产3,749.05万元,资产负债率16.95%,营业收入0万元,利润总额-171.64万元,净利润-154.89 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预计为上述子 (孙) 公司提供2016年度银行授信业务 (包括但不限于: 流动资金借款、 银行承兑汇票、 非融资性保函、 信用证、 网上税费支付担保业务) 的担保.公司将在上述提供担保的具体实施时签署有关担保协议.
四、董事会意见
1、为满足公司各控股子(孙)公司日常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要,保证以上 控股子(孙)公司各项业务的顺利开展,董事会同意对上述控股子(孙)公司提 供银行综合授信业务担保.由于本公司对上述公司拥有绝对优势的控股权,上述 公司其资产和财务均受本公司控制,因此无担保风险.
2、本公司通过江变科技间接持有柳特变公司股份,柳特变为本公司的孙公 司.由于江变科技其他三家参股股东因持股比例较小(合计不超过10%),其未 按其持有江变科技的股权比例提供相应担保. 四川永星的其它股东合计持股比例 仅有0.66%,因持股比例较小,未按其持有四川永星的股权比例提供相应担保. 本公司持有银河城运60%股权, 北海同泰投资有限公司为银河城运的第二大股东, 持有银河城运40%股权,其承诺按其持有的股权比例提供相应担保.本公司董事 会经认真考量,认为本次担保公平、对等.
3、上述被担保公司均不存在或有事项,本次担保不存在提供反担保的情况.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除了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外,没有其他任何对外担保 事项,亦无子公司对子公司担保的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累计为6,248.59万元,占公司最 近一期(201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3.10%.以上担保均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 规定,不存在违规担保.
六、其他 本次担保公告披露后,公司将及时披露上述担保的变化等有关情况. 特此公告! 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六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