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学冬欧巴么么哒 | 2019-07-01 |
8 ― 香港 (国际财务报告诠释委员会) 诠释第21号徵费 本集团首次於本年度内采纳并应用香港 (国际财务报告诠释委员会) 诠释第21号徵费.香港 (国 际财务报告诠释委员会) 诠释第21号徵费解决何时确认负债以支付徵费之问题.该诠释界定 徵费之定义,并规定产生负责之责任承担事件即触发支付徵费之活动 (经法规认定) .该诠释 为不同的徵费安排应如何入账提供指引,尤其是澄清经济义务或编制财务报表之持续经营基 准均不意味著实体具有支付因未来期间营运触发之徵费之现有义务. 香港 (国际财务报告诠释委员会) 诠释第21号已被追溯应用.应用该等修订对於本集团综合财 务表内之披露或对於其中确认之金额并无重大影响. 除上文所载列者外,应用新订及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对本集团之综合财务报表并无重大 影响. 本集团及本公司并未提前采用以下已颁布但尚未生效之新订及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 财务工具1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 来自客户合约之收入2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1号 (修订本) 购入合营运作权益之入账4 香港会计准则第1号 (修订本) 披露计划4 香港会计准则第16号及 香港会计准则第38号 (修订本) 澄清可接受之折旧及摊销方法4 香港会计准则第16号及 香港会计准则第41号 (修订本) 农业:生产性植物4 香港会计准则第19号 (修订本) 定额福利计划:雇员供款3 香港会计准则第27号 (修订本) 独立财务报表之权益法4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及 香港会计准则第28号 (修订本) 投资方及其联营公司或合营企业间 之销售或资产贡献4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之修订本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二零一零年至二零一二年周期之 年度改进5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之修订本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二零一一年至二零一三年周期之 年度改进3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之修订本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二零一三年至二零一四年周期之 年度改进4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2号及 香港会计准则第28号 (修订本) 投资实体:采用综合之例外情况4
1 於2018年1月1日或其后开始的年度期间生效
2 於2017年1月1日或其后开始的年度期间生效
3 於2014年1月1日或其后开始的年度期间生效
4 於2016年1月1日或其后开始的年度期间生效
5 於2014年7月1日或其后开始的年度期间生效 (具有限豁免) ―
9 ― 本公司董事 ( 「董事」 ) 仍在评估应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香港 会计准则第16号及香港会计准则第38号对本集团综合财务报表内已呈报数额及相关披露资料 的影响.但完成详细检阅前,对该等准则之影响作出合理估计并不可行. 除以上所述者外,董事预计应用其他新订及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不会对本集团综合财务 报表中呈报的金额及或载列於此等综合财务报表中的披露资料有重大影响. 3. 编制基准 本综合财务报表乃根愀刍峒剖崴洳嫉南愀鄄莆癖ǜ孀荚颉⑾愀哿辖灰姿邢薰 司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 ( 「上市规则」 ) 之披露规定及香港公司条例编制而成. 4. 收益 本集团的年内货物销售收益分析如下: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2014年2013年 千美元 千美元 粗铜 (注) 1,536,767 1,412,390 阴极铜 337,654 267,790 硫酸 65,867 63,843 铋1,685 ― 1,941,973 1,744,023 注: 年内,由於向同系附属公司及一间附属公司的非控股股东的附属公司出售粗铜的部 分条款与上一年度的条款出现变更 ― 相关运输费用变更为由买方支付,售价也相应 调整.因此,本集团本年度的分销及销售成本较上年大幅下降. 5. 分部资料 就分配资源及评估分部业绩向本公司总裁 (主要营运决策者) 报告的资料以所生产的货品种类 为主. ―